作者joggily (爱上雪国的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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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有关车贷的问题
时间Mon Jan 9 09:27:25 2006
※ 引述《tarutaru (台湾囝仔)》之铭言:
==略删==
: 我就打电话去银行理论,为什麽要拖车子都没通知我一声
: 接电话的小姐则回说有打电话给我但是都打不通。
: 我一问之下才知道,她们电话根本是记错
: 我的电话前三码是334、她的资料是234
: 我想要把车要回来,因为我工作上很需要
: 我先帮前女友付两个月的车贷,但银行要求我们再加一个保人才肯把车要回去
: 理由是我的信用已经不良,不能再当她的保人
: 要找一个保人对我来说并不困难,但是我的信用因此有不良记录则让我很不爽
: 当初前女友没缴钱时,银行都没通知我一声,当我这个保人是假的吗?
: 现在还说我信用不良,所以要多找一个保人,我拒绝银行的要求
: 但是银行说如果10天内不找一个新保人,就要把车子拍卖
: 我的问题在於
: 如果车子真的被拍卖掉
: 我能跟银行对簿公堂说因为他们的业务疏失导至我信用不良吗?
: 麻烦大家给点意见,怎样解决这件事情比较好
按理而言,银行是有权也应该这样做,
因为一来现的银行紧缩银根,二来依本(94)年7月1日实施之
"银行资产评估损失准备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帐处理办法"之规定,
是指银行贷款的款项予借款人
一、积欠本金逾清偿期三个月以上者。
二、本金未到期而利息已延滞六个月以上者。
三、中长期分期偿还放款未按期摊还逾六个月以上者。
四、放款清偿期虽未届满三个月或六个月,但已向主、从债务人诉追或处
分担保品者。
属银行逾期放款。逾期放款太多,会引起金管会注意的。:P
你的这件贷款案件,这已经属於逾期放款案的案件,如果银行动作快一点,
可能已经送到催收法务部门,进行接下来的催收程序。
送到催收部门的案子,除非还清销案,不然就是徵提保证,不管是徵得保证人或
徵加担保品。(参阅银行法12)
所以银行是有权处份你的车,甚至在不足清偿债务时可以继续查扣你的薪资,
或财产到完全清偿债务为止。
要想告银行可以,如果当初你跟你女友办理贷款时,借款契约上的文字,
包括电话那一部分并不是你们自已写的,而是经办行员代写,
或者是在契约上记载无误,但经办输入电脑时错误,
这两个部分,才有「可能」归属於银行端的业务上疏失。
最好的办法是跟银行讨论一下看看当初借款/贷款的契约上的记载,
是谁誊写登记的,如果是银行,他们内部就真的有作业疏失,到时要提起诉讼,
不迟。如果是你或你女友自已的笔误,那要嘛就把这笔借款还清,
再不就多提保证人或担保品。
不过不管哪一种,小妹觉得你个人都有疏失,就算是身分确定的亲兄弟或父母夫妻,
在当「保人」时都要考虑再三,谨慎翼翼,毕竟亲兄弟都该明算帐,
夫妻都会为钱撕破脸离婚干嘛的,更何况没有法律保障的女朋友算什麽?
要当别人的保人就要有随时被拖下水的心理准备,
人心跟信任,有时比你想像的还要来得脆弱,也禁不起什麽考验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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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威利:
「我从来没讨厌过记者,只是不喜欢一部份自称记者的寄生虫而已。
我讨厌的是那些对可能受到政治压力的事避而不提,却专写那些会
伤害一般市民的隐私及名誉的记者;更过份一点,成为当权者的利
益代辩人的家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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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105.39.210
1F:推 roura:可是 才欠缴两个月会变成逾放吗?(不是三个月才会) 01/09 09:41
2F:→ roura:如果还没有,应该可以跟银行再沟通一下处理方式。 01/09 09:43
3F:→ joggily:动作快的会,且原PO女友已欠两个月在先 01/09 09:43
4F:→ joggily:再加上电话一直不通,对还款诚意的会有怀疑 01/09 09:45
5F:推 roura:我的意思是说,依所列办法要三个月,所以如果只有二个月, 01/09 10:48
6F:→ roura:银行可能还没列报上去,所以内部处理可以有弹性。 01/09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