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urtle (披着虎皮的小绵羊)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BBS上的着作权问题
时间Fri Jan 6 12:50:08 2006
※ 引述《songsongboy (恩)》之铭言:
: 最近 PTT2 某件事情让很多人争论不休,後来到最後其中一个问题便是着作权的问题。
: 我想请问,今天我在 BBS 上的某公开看板发布一篇自己所打的文章
: 在没有特别声明的情况下,别人在符合下列条件下,是否可以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转录?
: (一)非以营利为目的且无牵扯到任何金钱上的问题
: (二)有注明文章之出处
这样子我会亲向主张不行
不管是不是服合一和二的条件
只要原po未同意下.任何人都不应当去转贴人家的文章
不管这文章是不是有注明不可不经我同意即转录文章
旦如果转贴网址让人前往原po的文章观看.应该就是可行
还有如果在同一个板内的讨论
因为回文或是在开一相对的讨论主题而进行节录
这时我就亲向主张可行
bbs本身就是一个讨论板(不管是bbs或www)
po在上面的文章除了公开性之外
还有一种让人可参与讨论的可能性存在
所以当有人参与讨论时.转po该文和请大家前往该文的网址
意思上是一样的
: 若上述问题的答案是可以的话,那我再请问,如果我有注明不可不经我同意即转录文章,
: 这样的话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即使对方的使用仍符合上述的两个条件。
: 先感谢你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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