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imgirl8 (slimgirl8)
看板PttLawSug
标题[问题] 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时间Mon May 23 12:36:11 2016
PTT Law版的
#1NGdy3dW 文章有着以下的讯息:
personasa已达7张罚单未缴纳、slimgirl8已达四张罚单未缴纳,本站皆
可按照法务部使用规定予以永久停权.
问题:罚单未缴纳,所以永久停权.可是我是因为被开罚单的同时也被同时停权,
停权之後,很多功能都不能用,当然也无法缴罚单.
不是我不缴纳罚单呀!怎麽会因为本站机制的设计问题而有要被永久停权的後果?
建议:相关使用规定应该再严谨一些
补充说明:两个帐号的罚单因为分身关系,处分被一并判下来,这其中还牵涉误判,
现行的二审二级制太粗糙,我被冤枉没有办法获得平反.
两个分身共计的11张罚单其实只因两次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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