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anuts8566 (Rycbar1.2.3! )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讨论] 关於信件骚扰的判决先例
时间Sat Dec 20 13:02:29 2014
你是不是搞错申诉对象阿?
看板等级都是在组务版申诉
你要申诉版主是到
"小组板PO文"申诉板主,不是
"私信"给群主长或是小组长申诉
(注:群组长层级受理的是申诉小组长)
另外,我了解的部份是小组长&群组长没在收私人信件申诉的,都是PO文申诉。
所以,请先确认自己是否搞错规定,而不是用个人猜测随意套罪名给别人唷!
※ 引述《amateratha (保险的小朱)》之铭言:
: 我倒是有另一个问题要讲。
: 群组长可以故意不收申诉者的信件、故意水桶申诉者来封杀申诉者的正当权益吗?
: 群组长可以故意放任群组底下的版主恶意泄漏使用者个资吗?
: 我就点名了,这个群组长就是GeminiMan。
: 当我申诉Insurance版主Leepofeng恶意纵容他的狐群狗党MrE泄漏我的个人资料
: 『超过一年』,所属群组的群组长GeminiMan不仅不处理,
: 还故意把我设成他的信件黑名单,
: 请问这种状况,你们站方是打算怎样处置?
: 管理阶层恶意泄漏使用者个资这麽久,站方要不要处分他们?
: ※ 引述《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之铭言:
: : 使用者们好:
: : pttlaw 板目前受理一申诉案,
: : 案件的争点在於 Violation 板长期援用的判决先例:
: : 若当事人以明示拒绝和他人通信、对话、对谈,(以水球或信件告知不欲与其对话
: : 或以加入坏人名单作为判断基础),之後若行为人再继续以信件或水球、对谈即可
: : 该当之该款之骚扰行为。
: : 简单的说,
: : 只要使用者对寄信者表明不愿继续沟通,
: : 寄信者又继续寄发信件者,
: : 视为信件骚扰处分。
: : 此判决先例已有八年历史,
: : 恐有检讨必要。
: : 是否应予扬弃,
: : 改由法务实体审查,
: : 信件骚扰违规仍须实体审查是否符合"骚扰"之要件,
: : 「骚扰成立」为优先考量,内容只要达成骚扰使符合本条,
: : 若内容未达到明显骚扰之程度,再由数量来作为另一个判断依据。
: : 站规之适用与解释,
: : 必须考量对板主管理是否有不良影响,
: : 以及对使用者的通信是否有不当限制。
: : 於此,
: : 希望使用者们可以给我们意见。
: : pttlaw 板法务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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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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