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Lee (Now of all times)
看板PttLawSug
标题[建议] 关於板主产生方式
时间Wed Feb 27 21:12:19 2013
依据目前站规「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15) 申请板主权:
板主有权申请增加板主协助管理看板之权力,申请之新任板主必须经过该板所
有板主同意,依照规定向上层组务申请新增板主权,板主以三人为限,第四人
须通过板务站长通过。
个人认为这种方式易使看板永远被少数(可能不适任的)人把持,
可否在有板主的情形下,
亦可经由连署选出新板主呢?
或者将板主对新板主的提名权及同意权分开,
例如板主提名新板主後仍需有效票数1/4以上赞成?
(这门槛应该不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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