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建议] 是否可把「劣文」废除
时间Sat Jun 23 12:59:40 2012
※ 引述《sony1733 (我的旅程就此展开)》之铭言:
: ※ 引述《Zionward (123)》之铭言:
: 引言过多 删一下
: : 但是 劣文的缺点(不合比例原则、a板犯罪罚全站、权力失衡)
: : 仍会在第二次被劣时 显现出来
: : 而「A版版主阻止剩下的一万三千个版被闹」这个优点
: : 也同时是我纳闷的问题 那如果A版版主执法过当 这个权限就显得太大
: : 举个比方 如果有人在某偶像板说 其实我一直觉得他很丑
: : 结果被劣文(我是想举例一个执法有否过当、是否算闹板,乃见仁见智的情境)
: : 导致这位仁兄无法去....sex板发文 那岂不是怪怪的
: 去偶像版说艺人丑 这不是闹版行为之一吗??被劣文活该阿
: 还可以引战论
: 旁边有吐槽版不去 跑到艺人版闹版?
: 那我也可以说 去100个艺人版说100个艺人丑
: 反正被水桶也不痛不痒的 因为去一次就不会再去了
: : ^^^^^^^^^^^^^^^^^^^^^^^^^^^^^^^^^^^^^^^^^^^^^^^^^^^^^^^^^^
: : 刚刚去看了一下 水桶现在已经无上限了
: : 有道理 但试想 如果某人他二度被劣 180天後才能自由 那他养个分身
: : 150天後就可以po文 此外 也许有些板 100天後就可以po文
: : 那养分身就是很合算的投资了
: 养分身 也要看愿不愿意等
: 而且会开分身也早就开好好了
: : ^^^^^^^^^^^^^^^^^^^^^^^^^^^^^^
: : 这就回到我们一开始的发问
: : 一个在A板「闹板」(是否闹板,也仅取决板主心证)的网友
: : 你限制他去b板活动 是否合理?
: : 我举个发生过的实例 比方有某网友 去汪踢板
: : 约异性出游 他也没闹板 就po一篇
: : 然後根据板规 被板主劣退
: : --> 结果这个网友 就无法去八卦板爆挂
: : 以这个例子 这位仁兄有闹板吗? 这见仁见智 他确实严重违反汪踢板板规
: : 亦极有可能 是个想把女生约出去非礼的奸魔
: : 但他只po了一篇 被砍文了、劣退了 说这是或不是闹板 都可以
: : 但是 这样的网友 大不了把他在汪踢板浸个五个月水桶 以免他为害人间
: : 他这次犯规 跟他去八卦板爆挂 去健身板分享健身心得 有什麽相关呢?
: : 因此 我发问的点是
: : 单一板主,有权限判断「这家伙没资格横行全ptt」吗?
: : 这权限未免太大 已经违反比例原则 有所失衡
: : 这就是我对劣文这个处罚本身 感到不妥之处
: : 依我之见 一个跨越全站的处罚
: : 由local板主发出 是不合理的
: : 板主管理板务当然非常辛苦 值得尊敬 但跨越全站的处罚
: : 应该由站方衡量後 再发出才对
: : 例如:有网友疯狂洗板 在a板被水桶 这网友很可能 又去洗b板
: : 那a板板主可将之水桶後 禀告站方 若站方评估
: : 此网友 有危害全站之嫌
: : 站方就可将之做一个全站范围的停权 让他冷静
: : 这样才不至於
: : (比方)让两岸板板主 「直接」限制网友 在健身板的活动
: : 有风马牛不相及之感
: : 劣文现在的存在意义 已经变成一个哲学上的处罚
: : 他代表「板主的震怒」或「对网友极严重违反板规的宣告」
: : 但劣文本身 却很可能 是不够合理的
: : 各板板主用劣文数 来过滤好网友或坏网友
: : 等於就是信任其他全体至少一万三千位板主(假设每个板都有板主)的判断
: : 但在板主们没有共同开过会的情况下 假设我是某板板主(其实我还真的是)
: : 那我又怎能确定 其他板主的判断
: : 都是正确的?
: : 因此....还是建请将「劣文」这处罚取消 既然已经有水桶无上限
: : 就让板主大施身手 针对各板去管理即可
: 进版不看板规
: 就代表被劣文也只是活该
: 请问你去新加坡要不要遵守相关法律 要嘛
: 那假设有一个犯人 在新加坡犯罪 逃到台湾又犯罪 再逃到日本犯罪
: 你作何感想?明明早在新加坡就可以被抓去关了不是吗??
: 每个版都有自己的版规 不去看 踩到板龟被咬 怪谁?
你的说法大有问题,
违反比例原则的版规可以推给没看版规吗?
你有没有看过标题分类错误会给劣文的版规?
我有看过。
那请问分类错误是什麽罪大恶极的事情,
要使用者活该被限制其他一堆版面都不可以发言?
今天要维持劣文处罚,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最好把这个机制处罚的罪状,
提升到站务等级,也就是某个行为是全站各版面都不会允许,
而且会广泛影响多数版面的状况才可以判决劣文....
把问题都推给『没看板规』,这根本不是问题关键,
难道版规可以随便这样由版主订来限制『不归他管之版』的发言权吗?!
在新加坡妨碍名誉的人可以说一入境台湾就直接逮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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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以为自己在追求真理,但是他们并不知道,
他们其实要的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真理」,
而是一个他们自己「认定的真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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