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bing (无)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建议] 水桶判决应该要强制公告於版面
时间Sun Apr 1 11:47:17 2012
※ 引述《hateOnas (立志当眼线)》之铭言:
: ※ 引述《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之铭言:
: : 有些版主判决水桶的时候并不公告,
: : 导致当事人只能私底下设法申诉,
: : 版面上的其他使用者也不知道究竟被水桶者犯了什麽错误,
: : 这从管理的角度来看,
: : 无疑是给版主躲避让使用者公开评断判决公正与否的机会。
: : 水桶这种处罚如果被错用,对於使用者的发言权影响甚大,
: : 应该要从站规上要求强制公告水桶理由,以召执行版规的公信,
: : 而不是放给版主自己去决定他高兴要不要公布....
: 赞成应该公告在板面
: 而不是甚麽 写在 在置底推文里
: 希望站方能强制规定
: 而不是 水桶不一定要公告 只要水桶有理由就可
这个问题我觉得修改水桶名单的形式可能会更好
但是一来难度不明,二来又偏离本板的讨论范围(应属於PttSuggest)
例如巴哈姆特BBS的水桶名单
---
》商业广告
ID 期限 注解
ID1 20120401 E04奴隶广告
》恶意&恐怖连结
ID111 20120402 恶意卖萌连结
》徵求私服、外挂
ID123 20120404 (略
》谩骂 人身攻击
---
水桶名单跟时效基本上公开,也可以加注说明理由
只是名单庞大时可能不容易管理
但至少不像公告那麽难找(一人一篇篇数太多,多人一篇不易用标题搜寻)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