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baby (燃烧吧! 嗨~北鼻!)
看板PttLawSug
标题[建议] 关於 CP 的认定
时间Tue Sep 21 14:30:04 2010
特别是关於 CP 小弟被检举了。
小弟的确被开单了,但是我觉得有些不合理。
我因为颁布系上希望给同学们的讯息发表在各班班版,却造成 CP 遭到检举而被开罚。
在 bbs 的使用上,这样的应该是最基本的使用方式。也就是布告栏的使用。
公告系务在班版上,免得同学失去了这个讯息。
当然,站在站规上,我触法了。这我承认。
不知道是否可以修法?
因为如果这样的讯息,让该版的使用者不方便,或是造成困扰。那他们检举情有可原。
然而非该版使用者提出检举,理论上是相当奇怪的事情。
特别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群体隐私性高的班版,张贴的也是与系务班务相关的事情。
请法务在这方面能够考量这样的特殊性,制定良好的罚则。 再次感谢
台大生化科技系 HIbaby
※ 编辑: HIbaby 来自: 140.112.79.24 (09/21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