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看板PttLawSug
标题[建议] 关於永久水桶的判决
时间Sun Mar 21 17:54:07 2010
本人在此建议废除永久水桶制.
ptt是个言论自由的地方,理所当然应该保障所有乡民的发言权.
永久水桶制本意制裁畜意闹板,张爸文或广告文的方式.
但在许多地方经由板主过当解读,对於其意识形态以及维持板内和谐
为由行扼杀人权之实.
以在下亲身经历来说,敝人过去长时间畅游某板,参与讨论与发表创作,
但其中一篇涉及探讨讨论风气的创作遭板主以假藉创作行毁谤实,又扣上
多次闹板等莫须有的罪名而遭处永久公海,敝人在此板从未获取任何警告
或是水桶罚责,最後的判决却是直接公海,剥夺本人永久发言权.
其中虽至pttlaw申诉,但是因为时间久远,证据散失,即使板主无法提供闹板证据
证明在下的罪名,却以双方都找不到确实证据,规则性可规则申诉人,维持原判,
可上诉,但必须找明新事证.
而在下唯一能找证据的管道,却只有板主编窜的,对一个普通的网路使用者
而言,谈何容易?此案想必如同苏建和此案一样,随着着岁月石沉大海.
ptt各板的判决有劣退,期限水桶,这些都是可以替代的惩处方案,并且都具备可回复性,
意指可能因为对该板认知不足,或一时失去理性的板友,有一个可以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这永久水桶是怎麽回事?站方既没有归定此惩处的详细使用规则,而任各板主随意用之,
现在的板主又没有固定任期,说砍就砍,说杀就杀,宛若一国之土皇帝.
而遭受这样对待如我的乡民,毕竟只是少数者,能自救的管道有限,板主认定之莫须有之罪名,
即是罪不致死,大众说不定仍拍手叫好.
永久水桶就是叫一个人永远不能在说话,对一个乡民来说,跟死刑差不多.
恳请对於板主永久水桶惩处权限做出规范与管制,如不能,请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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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