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los (吟游诗人雷洛思)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建议] PTT 不成文规定
时间Fri Jan 15 15:44:06 2010
※ 引述《illywu (illy)》之铭言:
: 撇开现有的站规及各板板规,我想探讨一下『不成文规定』。
: 如果属实或经由多数的使用者认同,
: 希望站长能考虑将之列入站规之附注条款,供新来的使用者注意,
: 一来可减少申诉案件,降低组长或站方的负担,
: 二来大家也会认清PTT的现实,减少无所谓的纷争,
: 三来可预防有心人士的乱板,提升PTT整体的合谐度!
: 你认同以下的叙述吗?
都不认同
: 1. 板主可以有双重标准的权力,也可以有针对您的权力。
: 例如,A、B 讲了同样的话或类似的言论,可以只水桶 A。
: 或者
: 例如,A 在不同的板发表相同合法的言论,爱针对你的板主可以任意处置你。
我不晓得原po在其他版面的情事,但我针对这一篇文,我也觉得心有戚戚焉。
第一个回文者举警察开罚单的例子,然後烙一句话『你不违规,谁可以罚你?』
我觉得这种说法很不负责任,〝理论上〞警察遇到任何违规的人都该开单,
但是实际上目前的确有些开有些不开,这是警察不负责任,我们不能将他视为
正常常态。
否则公权力的执行就没有标准了!
难道同样的道理,你家里有人受重伤,打119,结果没有理,对方回你一句
『你不受伤就不用叫救护车啦,你自己要受伤,怪谁?』
这合理吗?
: 2. 组长可以有偏坦板主的权力。
: 例如,尽管你的申诉再合理,证据准备的再详尽,组长是可以针对你来判决。
平心而论,申诉何不合理,有没有偏袒,这都是主观认定,而目前站上最大
的问题就在於版主、小组长或是组长的主观权力太大,没有制衡。
许多版规现在都会加一句『文章有无违规以版主认定为主』。
这合理吗?我个人觉得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 3. 站方可以有『装聋做哑』的权力。
: 例如,站方可以对於部份的申诉及检举,采取不处置、不闻不问的态度。
这是目前最糟糕的处理方式,很遗憾我常逛的群组也有类似的问题。
站方有处理要跟我报备吗?我谁阿?
是的!站方处理进度不用跟我报备,但是当我提出询问,难道也都不用说吗?
主动报备跟被动覆询还是有差异的,否则这样的状态一直下去,所有的主事者
都可以自以为是地『很忙,都有在处理。』
申诉过了一年都没有下文,还是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都有在处理,只是没有
版上发文回覆而已。』
这合理吗?
某组群的罢免通过了,还可以被小组长挡下来,某组群版主都自己说要辞职了,
小组长也坚持不让他辞,於是虚位在任,这都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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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洛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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