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y0989177100 (Just Go)
看板PttLawSug
标题[问题]
时间Sat Jul 11 09:26:04 2009
拿明朝(beauty)的剑斩清朝(allpost)的官?
人身攻击不需要当事人提出?
<共有2点问题>
<申诉点1>.
表特板主将我在表特完全无违规的文章,以"在allpost看起来违规的理由"劣退+水桶,
它板事务何以当作表特板的劣退+水桶理由,
更何况我多次请表特板主提出"在allpost看起来违规的理由"的原文,
该板主却是迟迟不回应,
毕竟短短2篇文章就重判水桶1年6个月,
这样的判决事关重大,
相关违规证据的原始档是否更应该一应俱全?否则何以服人
判决结果如下:
对使用者 pochingo 人身攻击,使用不当标题,累犯水桶加重。
^^^^^^^^^^^^^^^^^^^^
<申诉点二>.
我与pochingo素不相识,此告诉也确实非由pochingo本人提出
如果今天的判决是由板主主观怀疑"对某人人身攻击",但是某人完全没有提出,
这样的判决何以令人心服?
我请板主附上水桶之前的时间点,由使用者 pochingo本人的指控证明
板主却拿不出来
本人也询问过使用者 pochingo 并无在表特板提出任何对本人的指控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意味着板主的权力过於膨胀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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