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GO (Distortion)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闲聊] 关於CP的问题
时间Sun May 17 07:07:50 2009
※ 引述《poning (一日旅行。)》之铭言:
: 1.
: 我不想将法律保留原则套在站规之上,毕竟一个站的站规不会
: 到侵犯基本权利的地步。bbs站跟现实社会是有差距的,就现实
: 社会上而言,履行法律保留原则所衍生出的明确性原则、依法
: 行政原则是为了避免国家高权力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这是有
: 必要的,但bbs只不过是一个讨论区,它只要确保站规与讨论内
: 容无损公序良俗,其他的事情就是站方的管理者与使用者要互
: 相协调的地方,而不是一昧套用种种法律概念。就宪法於私法
: 关系中之效力,也只是以像民法72条等规定间接产生效力。ptt
: 与使用者之间不过是私法关系,为何私法关系要以如此高的标
: 准作为前提与保障?
在贸然定性使用者与站方乃「纯粹」私法关系前,请先回忆起ptt系架设在学术网路上。
再想一想先前「无名小站」占用学网,被爆料公器私用的事件...
: 2.
: 但我个人认为,如果真的很重要,只依靠ptt够吗?
以学术研讨会的宣传来说,ptt是个免费且快速的宣传管道。
当然也还有其他如海报张贴、期刊登广告等方式,而这些管道都会被采用。
所以问题从来不是「只」依靠ptt,而是凭什麽要舍ptt而不用?
(请再次忆起ptt系架设在学术网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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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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