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bert570 (エニシ 縁)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闲聊] 关於CP的问题
时间Sat May 16 23:22:09 2009
请你提出「一定会影响到其他使用者权益」的可靠民意或其他证明。
我的建议需要用到的,只是板主的违规认定。
这样站方不用独断的说,哪些不合,哪些合,交由各板主决定,较为民主。
况且被转录的板板主,为什麽就一定是受害板主呢?
就是因为你所检举的某些少数公告
我觉得是合理的大量转录
所以我才要来建议!
你有权说这些CP都不合理,我也有权说,这些CP是合理的。
不过你有法源依据,我没有,所以我来Sug板上提出建议!
是的
化学废料,
但我认为,系上重要的公告和wearytolove的学代公告
是会让土地更为肥沃的化学废料!
※ 引述《tattto (CP?来一个抓一个)》之铭言:
: CP再怎样有合理的理由~~再重要的目的
: 依然无法摆脱最重要的==> "影响到其他使用者的权益"
: 那请问一下会影响到"大家"的行为
: 为何非得要受害板的板主才能检举??? 这影响到的可是大多人的权益啊!!
: 难道说有人在你家隔壁倒化学废料乱七八糟的鬼东西~~~
: 打电话到去到环保局检举时~~跟你说 "对不起~只有地主可以检举"
: 那你作何感想???
: 你说法律上的控告阶级~没错啊!! 有人乱板 来这边告当然不会理你啊~~~
: CP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干扰单一看板的行为~~而是一个扰乱多数看板的行为
是的,这句法的相关法源我到现在才看到,它放在一个很隐密的角落。
: 说真的PTT是台大的没错~~~但是像台大的活动看板也会有相关的规范吧...
: 今天想把所有公布栏都大大的全贴满XX社的网宣~~~~有可能吗?????
: 还是说把活动看板放在椰林马路中央~~档在出入口~~~这样对吗?????
: 换到PTT今天为了一己之私利把一堆看板搞的都是自己的网宣
: 这样的行为就真的可以相对的被合理化吗???
今天为了一己之私,不想看到广告,就把所有的海报撕掉,
甚至连教务处、学务处、学代会等等的公告,一起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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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