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ning (一日旅行。)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闲聊] 关於CP的问题
时间Sat May 16 23:19:16 2009
1.
我不想将法律保留原则套在站规之上,毕竟一个站的站规不会
到侵犯基本权利的地步。bbs站跟现实社会是有差距的,就现实
社会上而言,履行法律保留原则所衍生出的明确性原则、依法
行政原则是为了避免国家高权力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这是有
必要的,但bbs只不过是一个讨论区,它只要确保站规与讨论内
容无损公序良俗,其他的事情就是站方的管理者与使用者要互
相协调的地方,而不是一昧套用种种法律概念。就宪法於私法
关系中之效力,也只是以像民法72条等规定间接产生效力。ptt
与使用者之间不过是私法关系,为何私法关系要以如此高的标
准作为前提与保障?
2.
「很重要」的争点前文已述,在此不论。
但我个人认为,如果真的很重要,只依靠ptt够吗?
即使现今ptt线上最高人数高达10数万,但就各个学校而言,
使用者仍然是少数,开放学术cp如果没有达到发文者想要的效
果,那麽还不如维持现状。而且如果真的重要,除了在ptt发文
外,应该还必须寻求更多散布的管道才能确保这个资讯不被遗漏。
理想中的民主不会是对於特定团体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在各种利益
团体之中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这里有许多人要求学术cp的合理化,
然而也有人对於任何cp是无视甚至厌恶的。
我的立场就是维持现状,
因为在ptt不存在一个公认的「重要性」的标准。即使界定更多的
规则去定义,那也不过只是提高可以定义「重要性」的人的资格,
并不能保证这些人的定义就是正确的,反而因为人数的减少,使得
其背後的授权基础更为薄弱。
也许ptt不是一切!
这篇文章虽然不属於目前讨论的主题,但是值得一看。
http://www.dearjohn.idv.tw/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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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义务,是去除因误解而生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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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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