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bert570 (エニシ 縁)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闲聊] 关於CP的问题
时间Sat May 16 02:37:28 2009
整体而言的回覆
「谢谢您带有情绪性字眼的回覆,请问您的新建树和新建言及针对问题的讨论在哪呢?
感谢您带领PTT走向安静的时代。」
※ 引述《tattto (CP?来一个抓一个)》之铭言:
: ※ 引述《herbert570 (エニシ 縁)》之铭言:
: : 从现在的讨论来看,
: : 有人已经把CP的文章直接认定在没有必要。
: : 但我个人是主张是交由各板的板主来认定
: : 某篇CP文有没有必要出现在他所管辖的板。
: 又回到原点了...
: 看一下随便找天我有认真抓的~~大概就近30个ID
: 扣掉一些钻漏洞转录没抓到的应该接近上百个有
: 一个就算五篇就好~~~可知这样会造成系统增加多少负荷......
: 更不用说很多的网宣是转了上百个板.....
: PTT要为了这些为了私利不守规矩的家伙 (包括为自己社团利益宣传)
: 要耗费多少硬体资源在这上面???
: 板主已经有了劣退和删文的权限~~~
: 可是多少个板主会去抓CP????哪位板主上来检举过CP????
: 况且有多少个板主是在包庇~~~ 甚至带头来做这些事情的????
: 光看被我抓到的就停权了至少四五个社团板板主........
: 说难听一点~~将这个权力交予这些板主~~CP的烂现状会更好吗???
: 还是只是为他们的私利而打造一条更方便的"康庄大道"??
这边的讨论是,
由板主决定有没有必要。
根据站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二编一章六条
一、看板违规行为:
(四)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同一站规中的
二编二章八条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於板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
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其他违规行为及小组长管理群组不当,由本站认定事实之有无。
虽然还有规中的 二编二章十条 来准许检举,但如此一来,八条和十条是明显抵触的。
板主包庇...
嗯,他是板主,他认定这些文章可以出现在他的板,难道还要有地下板主?
硬体资源
一篇文章以1k计算
1T的硬碟可以存放约10^9篇
虽然我对其他的硬体资源不熟....
但10^9是天文数字了!
: : --------------------
: : 我也是倾向不鼓励大量发文,
: : 但是我们可以像跟「开设新板」所需的限制一样的概念
: : 不禁止你开新板,但要有一定数量的人连署。
: : 不禁止你CP,但CP要有一定技术上的难度。
: : 这样想CP的人,还是可以CP,但不会太过大量,
: : 比如说把系统警察改成重登入後照样自动会抓或是模组写得更好一点,
: : CP者只好另求管道CP
: : 而板主认定违规的CP仍然要抓(由板主直接特殊删除删之)
: : 这是不是一个非一即零的社会
: : 施加一点压力,以及开放一点权限,不要完全禁止,也不能完全开放。
: 现在就是执法上太过於不公平了
: 不懂的人随便转文转个五篇~~~就被停权然後全数删文
: 就算是人命的"紧急事件"一样由系统认定全部砍光光
: 可是懂的人可以钻漏洞转文洗满所有系板~~达到他的目的
: 就算被抓了也只是罚个P币了事~~~了不起换个帐号
: 他的私利目的仍然是达到了~~~宣传文并没有被删除
: 然後浪费系统资源的後果还是由 PTT的硬体 和 大家的不便 来承担
: 不觉得最近越来越难登入了吗~~~?
And then? 您的建议是?
请问您对於我的
「提高难度,不致使资源过度使用。
部分开放,使得资讯能有效流通。」
有何高见?
: : ---------------------
: : 申请制,那麽劳力将会集中到少数的审核者手中
: : 请问有谁愿意出来当审核者?审核者人数少说也要10人
: : 这会是个比各板板主删文还要累的一件事情!
: : ---------------------
: 相信会有我这种整天没事去翻系板的人
: 会有更多人愿意来执行这种审核制度
: 何况很容易就可以明订出一个公平的制度~~~~
谢谢您的热心,那麽可以先请您找到一个团队後,再来讨论吗?
目前看来只有单人团队。
: : 台湾社会普遍的情况是
: : 「立法从严,执法从宽」
: : 这是偏向人治的法治,其实是很不错
: : 可以很人性化也很有弹性
: : 但是一但执法从严,比如说大量检举之类的,
: : 则会造成窒碍难行。
: : 如果要「执法从严」,那必先要「立法从宽」
: 对!!现在的状况不就如此吗~~~~「立法从宽」已经是这样了
: 可是就是 执法不够严格
: 以至於太多人把方便当成随便
: 随便抓一个系板看看~~哪一个不是被网宣洗的满满的???? (除了有再删的几个板)
立法是真的从宽吗?
系统警察算是站规的执行面,
请问这项真的从宽了吗?
请问现在 二编一章六条(四) 後段形同虚设,
是真的从宽吗?
如果要让後段有效力,使法规是从宽的法规,
那是不是应该要有什麽 implementation 出来?
: : --------------------
: : 有人认为CP没有必要,
: : 但是提出的解决办法都是太过理想化的
: : 不太务实。
: : 比如说
: : 1.开专门宣传广告的板:请问有谁会每天逛?请问我要在这麽多不相关的广告中找寻到和
: : 我有关联的广告要花多久的时间?
: : 2.点播机:一堆XX冏下台、XX滋滋什麽的,而且大家也不会常常回到进板的页面吧。
: : 3.站内信:我想光是要建立起一份名单,就不太可能了吧....
: : 以上面两项来说,都不是有效的宣传手法。
: 对一个宣传者来说
: 把TOP100 的置底标题进板内容甚至挂个常驻给他做宣传 是最好了
: 不过说真的......今天站方愿意开放这些宣传管道已经不错了
: 大家不愿意用的原因只有一个......堵得不够严~~罚的不够重
: 寄个信给板主还是多找几个朋友ID/IP来PO是会有多困难??
: 都有时间在那边玩上站下站多重帐号改标题跳组发文来规避查缉了
: 为什麽开的好好的合法方法不用偏要玩这些旁门左道???
: 今天要是能够让CP的人 系统加严全数取缔 文全删让一个也达不到目的 ~~~
: 他们就只能"乖乖"的去使用站方所开放的方法来从事宣传
这是一个人和多个人的不同之处。
一个人去上上下下如此一般,到头来只有一个人
请朋友来PO等等,需要到两个人以上,
这两者之间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找到「现在正在使用电脑的朋友」的
就算拜托他用电脑的时候,帮转一下,怕忘记又要去确认如此一般,
多个人确实比一个人麻烦许多!
: PTT本来就不是拿来做宣传的~~不是吗???
这仅是您个人的宝贵的意见
虽然我或多或少也同意这句话,但请不要扩大假设。
少了板宣,少了很多创意,也大大降低了宣传所达的效果。
不过我想,上句话的最末应是您所希望的。
: : --------------------
: : 简单来说:
: : 改成「立法从宽,执法从严」的想法
: : 另外也要让CP这个行为在技术上的难度提高(系统警察更严、发文限制等等),
: : 以致於不会每个人都随手可以CP。
: : 「立法从严,执法从严」只会造成官逼民反的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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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3.251
※ 编辑: herbert570 来自: 140.112.243.251 (05/16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