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看板PttLawSug
标题[原来] 没水准的版主连法规都不知道
时间Fri Jul 25 18:53:32 2008
※ [本文转录自 SYSOP 看板]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标题: 没水准的版主连法规都不知道
时间: Fri Jul 25 18:49:03 2008
※ [本文转录自 kkoowwee1102 信箱]
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标题: Re: 劣文退回(板龟10)Re: [公告] vofeed 滥用嘘文
时间: Fri Jul 25 18:48:23 2008
※ 引述《helenaprey (钩星)》之铭言:
: 回答你的问题
: 1.板规当然没有大过法律 所以像未满95等均是照法律执行
我只请问.
请问你知道 "就业服务法" 吗??
你知道劳委会有在宣导这条法令吗??
今天我拿出法条. 拿出劳委会的网页. 拿出公文.
证明 "就业服务法" 中规定. "公开揭示限制性别为违法. 最重可罚款 150 万元"
请你去 104. 1111 . 劳委会EJOB. 小美工作家等网页看.
全部有 "依据就业服务法. 取消性别年龄限制"
你随便去找一个徵人广告看. 如果以上四个主要的人力银行网站没有说
"依据就业服务法. 取消限制"
我终身水桶都可以.
如果有依据就业服务法取消限制. 你辞职下台. 如何??
今天是法律已有明订. 你不爽被吐槽被法令的无知.
( 为这个法令我还写信去劳委会. 台北巿政府劳工局. 台中巿政府劳工局.
全部都回答 "明显揭示性别年龄限制违法" 你还要硬拗吗?? )
: 2.我已经大学毕业 国中当然毕业罗
你大学毕业对法令完全无知. 最好别知道是哪间大学. 说不定是 18 分的大学.
: 3.你中间说的那段 指的是限男 限女 板上已经有公布过不可限制 但有些工作标示男佳
: 女佳 的确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 我想您可能对bbs不够熟练 还不是很会爬文
你还在硬拗.
对 BBS 不熟练. 你还在当国中生时我就开始玩 BBS 了.
男佳女佳. 你到底有没有法条的概念.
http://www2.evta.gov.tw/news_web/detail.asp?news_id=720
请你看看劳委会的新闻稿.
雇主运用各式大众传播媒体之招聘人才启事,亦不得将前开就业歧视禁止项目
计16项列为显示条件
这是劳工主管机关劳委会说的. 台北巿. 台中巿政府劳工局回给我的信说法完全相同.
你还要硬拗什麽??
: 可以试着参阅 或是搜寻相关讨论公告看看唷
: 板上的讨论不是你说的那样耶
: 请先爬文看清相关讨论在来讨论吧
: 若不知道怎麽爬文跟看 可以阅读置底或是看使用者手册唷
你就是在硬拗版规大於法律.
人家劳委会的新闻稿明白说说明. 是劳委会是主管机关还是你??
版主的水准如此低落. 也难怪版友的权益受不到保障.
helenapr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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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0.20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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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koowwee1102:转录至看板 PttLaw 07/25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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