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dbadboy (Empty)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ptt现在对版主劣文没有救济管道吗
时间Mon Apr 16 09:32:44 2007
※ 引述《tinjunsei (高雄[交]朋友)》之铭言:
: ※ 引述《bbbing (无)》之铭言:
: : 明明就有...
: : 请参考PttLaw第829篇
: 你引用的太旧了
: 829是2004年的旧版规
: 请看2005年1337篇谢谢
: 节录重点
: 和okcool站长讨论结果
: 版主个别设定劣文的看板管理行为不得申诉
: 个别设定不得申诉
: 看到了吗
你引用的也是太旧了
请参考 SYSOP #396
作者: okcool (Strawberry Love) 看板: SYSOP
标题: [公告] 劣文新规范
时间: Thu Dec 15 18:56:02 2005
1.劣文开放申诉,但仅能上诉至小组长层级(若该组无小组长则由群组长代理)
2.组长可视情况禁止组下板主使用劣文,但须经过群组长认可,以及事前告知组下板主
。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须於板规详细订定劣文给予的条件,若板规没有相关规定
,或是没有依照板规施行,该劣文无效。
4.若使用者半年内没有劣文情形,系统将会自动取消一篇劣文。
另外若是协助站方办理全站性活动者,有优异表现者,亦可向该主办站长申请消除劣
文一篇。
5.如果板主大量设劣文,最後被罢免成功者,罢免连署单前的72小时内所设定的劣文
得申请取消,不过需检附被设定之时间以及原本被退之信件以供查验。
6.原先BM板所受理的事後劣文制,即日起废除,请板主改用水桶或是向法务群组提出申
诉。
7.已发表7天以上的文章,板主将无法设为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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