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g (一点一点走)
看板PttLawSug
标题[讨论] 关於纯商业广告文
时间Thu Dec 28 11:32:44 2006
最近各台大的宿社版里纯商业广告文愈来愈多,看了很烦,
到pttpolice虽然可以检举赏他们张罚单,
但问题是那些商业文还是继续存在 = =
其实对我来说,付出1000元的p币,
如果可以换到1000元的实际金钱利益,何乐不为?
忘了是哪个条例写的(学术网路使用规范?),
ptt所在的学术网路并不被允许作为商业用途,
然看到愈来愈多的纯商业文(二手拍交流文也就算了),
那个条例好像并不存在。
认为站方以积极处理为佳,否则当这样的做法成为常态,
不只来自教育部方面的压力,恐怕也要面对使用者的反弹--
「以前都可以,为什麽现在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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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原本和蚯蚓或是海马一样雌雄同体,男人女人是密不可分的。
有一天妒嫉的精灵硬是把男人女人分开,就像把贝壳分成两瓣。
因此在人生的旅途之中,人类总是寻寻觅觅他那另一瓣贝壳。
有人很幸运,一找就找着了;有人终其一生,就是寻找不到。
或者有人找到很相似的,以为就是他了!
然而海浪一来,总还是会将这很相似的两瓣贝壳分开。 from 不知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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