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c61061 (ㄟ逼西)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请益] 关於抗靠
时间Mon Aug 28 23:19:56 2006
原告已经表示有寄信给你说他不想在收到你的信,
你再利用系统BUG将文章转到他信箱,
这已经达到骚扰的标准,
哪算是不明察秋毫就判刑?
你想要向原告解释那是你的事情,
但是也不能违反规定吧。
※ 引述《tolln9 (最孤单的Jungle)》之铭言:
: ※ 引述《disFabulous ( )》之铭言:
: : 抗告同样一件事用一篇文章就好了, 贴到七篇文章干嘛?
: : 而且每篇最下方都有相簿连结, 是在广告吗?
: : "迫害", "歧视", 这些措辞也太严重了吧....
: 如果你因为凭空生有的事,被人指责
: 你会觉得如何?
: 我相簿写的很清楚,我发生车祸,
: 今天抗告需要证据,所以我写的很清楚,
: 我车祸脑残-----一度不能呼吸!
: 是cuteching歧视我,然後一个传一个,
: 连lawcloud也根本不明察秋毫就判刑,
: 我也可以怀疑,两个人都跟法律'地缘'学校有关系,
: 是不是私下讲好,
: 就用公开的方法教训我.
: 又有相簿连结 你要不要提供更长的字串ㄋ?
: http://www.wretch.cc/album/tol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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