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cloud (当个真正的乡民)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问题] 版主是否有资格公开版友信件?
时间Sun May 7 19:48:23 2006
根据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的规定是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所以构成要件讨论最主要还是"在未经同意"。
如果板规已经制定相关如果来信於板主会被公开,因此而公开板友来信是OK的。
因为这样等同板友有一个默示的同意。
有问题的是,这样看板规定会不会违反组规,当然使用者对此类板规规定是可以
去向组务反应。我个人的立场会是觉得如果发生1.类似的信件,可以寻求法务部门
提出检举处理。
2.讨论板务的信件
如果已经徵求板友的同意的话,当然是可以公开这些信件而不会违反站规。
如果是未徵求板友同意的话,除非类似於板规中有明定,若板友提出相关看板
讨论建议之来信将会在看板公开的规定,也可能可以视为一种默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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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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