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tdas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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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判决] 洗钱一案
时间Tue Dec 27 00:42:27 2005
※ 引述《changtai (蓝より青し)》之铭言:
: ※ 引述《ck517 (洗钱为非法行为)》之铭言:
: : 转奇摩等网站上既有之新闻文章, 金额又明显偏高者,
: : 我便会认为其是在不当赚钱, 就目前的判例, 不当赚钱与黑金转帐、黑金赌盘皆称洗钱,
: : 我的想法是, 既然是新闻稿, 即使在PTT上亲手打赚来的P币, 也赚得不心安吧!
: : 一贴, 顶多加上个排版, 也大概没多少钱。
: : 打一堆字觉得不对劲, 再删, 再打, 这种情境我能想像,
: : 所以才想加上板主的意见, 如果板主觉得这个文章的确赚太过火,
: : Q他ID又发现明显是"债台高筑",
: : 我们再查他有没有转帐、花钱、赌盘、发钱的举动。
: : anyway, 其它板友的意思呢?
: : 这部份呀 可能不是法务能决定的呀 已经到硬兔的层级了呀XD
: 刚好有一篇可以做例子 虽然不是新闻稿
: allpost 11858
: 价值1000 但看内文文字量应该不值那麽多
: 应该是修改再修改的缘故? 这样是否也算是洗钱呢?
其实我觉得那篇文字量与文章金额差不多耶
如果用旧注音 那篇的价格就将近一千了
只要稍微修改一下色码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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