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gure (狐の嫁入り)
看板PttLawSug
标题[请益] 关於连署资格的认定
时间Mon Dec 5 13:50:50 2005
现行规定中要能参与连署的必须条件是
1.注册超过半年
2.上站超过两百次
3.发文超过两百篇
第一项规定可以理解,主要是为了避免免洗ID造成的负面影响层面扩大
第二项则是希望能够保障看板有一定的使用率,俾有其存在意义
但第三项是否有讨论的空间呢?
因为光是从文章的篇数来认定,可能有些灌水性质占多数的使用者仍可以
相对容易地取得如连署这类较高阶的权限(毕竟有些看板,或出於管理原因,
或基於话题性质,本来就比较容许灌水文的存在)。想请问如果采用综合考量
a.文章篇数
b.文章总kb数
两个因素,设计出一个评量的formula来做为较高阶权限的criteria以取代目前
以单纯的发文数为标准,是否比较合理呢?又,系统上要实现是否有困难?
一点小小建议,请多指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3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