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emoglobin (静脉血相 低血压)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建议] 关於签名档争议判决部分
时间Sat May 14 07:06:37 2005
※ 引述《withinqality (树犹如此人岂不然)》之铭言:
: 如果是控方胜诉〈例如今天凌晨这个案例〉,
: 那麽最後是否应该补上「并限制使用者不得再次使用此签名档於
: 任何文章内」之类的字句,否则以後的文章,使用者仍然可以手动撰写
: 签名档文字於文章後面,有漏洞可钻。
: --
: 例如就像这样。只要手动打出--字元,系统就会将底下这段文字
: 看做签名档处理。
不当的文字当然是不允许再出现了@_@
至於漏洞我是觉得没有啦
基本上法务审查签名档是从外观来看吧
管他是先设定好还是临时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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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可爱的建议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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