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sy415 (咏竹)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问题] 版工,你在hate版po的
时间Sat Feb 5 00:35:41 2005
※ 引述《lpyd (我爱飞碟(FM92.1))》之铭言:
: ※ 引述《linsy415 (咏竹)》之铭言:
: : 请问组长没有权限查的连署人资格是指那一部分?
: : 上站次数跟发表过文章篇数应该很容易查吧?
: : 费时是没错,可是谁叫规定要这样定。
: :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小组长在执行上真的有困难,
: : 与其定个实际上无法执行但看起来很好的规定,
: : 还不如把规定修改到小组长能负荷,相信使用者对执法的争议会少一点。
: 所以再连署开板及板主并没有定连署人资格,
: 而是有定申请人的资格..
: 但是我们并无法去审申请人是否注册半年,
: 所以我们必须要提报帐号总管协助查询。
: 而审查连署人连署原因那是一道站务的行政命令。
: 组务并无权去修正他。
我没有说修改规定的人一定要是小组长啊!
如果各组的小组长都觉得执行起来有困难,站务应该修一下规定;
如果大家都没困难只有其中一组有困难,那才是小组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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