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k (秋季联赛春节後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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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关於法务对小组长扩权疑义的处理
时间Fri Feb 4 13:24:30 2005
※ 引述《TonyDog (汤尼狗 (49er Taiwanese))》之铭言:
: 负责法务的先进、大哥,小弟先给您跪安了。
: 我先说一下个人微不足道的浅见。
: 第一、本案事实上是还存有合法性争议,
: 因为到底小组长可不可以自己说自己有权拔除版主?目前并没有明文。
: 第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申诉就被法院吃掉了。
: 然後被移到了这个「站规建议」的地方。这样的处理不是很奇怪吗?
: 我说,小组长无权拔除版主,
: 法院说「因为法院曾经拔除过版主,所以小组长是对的。
: 今天站规并没有给小组长这个权力,而我的申诉又莫名其妙被不予受理,
: 然後移到这个地方来等待安乐死的话,那麽这样的救济制度与法院的设置意义何在?
: 如果要处理,应该在法院受理本案。
: 然後请一、修改站规;二、请先撤销小组长之原处分。三、补行应行的程序。
: 所谓应行的程序是:请小组长谘询站长,然後由站长出面表示意见将版主停权,
我也有遇到过这样的案例
体育群组小组长mousepad就这样擅自把我版主的位置拔除
然後自己当版主
後来经过抗议...自己又心虚的取消
组长okcool也没有处罚他
这个案例的特殊是在於从发起人到小组长 组长 站长 法务站长
全是一卦的
站规适用性小於组规
甚至他们在当时胡乱新增一个选举组规
这些都没有规范
我也一度以为PTT虽是公家器具
其实却是少数人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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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时候,旧的比新的好.... ▌
得到的要珍惜,失去的只能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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