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ease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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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请重新受理关於国家研究院小组长okcoo …
时间Thu Feb 3 18:20:04 2005
您好 目前我们看版上的争议
在站内的初步决定是关於版主权限的拔除小组长是有其权力行使的可能
只是需先向看版站长提出
而本案之中okcool同为看版站长
故其暂停扁版版主之职权应是获得认可的
※ 引述《ehom (ya \( ̄▽ ̄)/)》之铭言:
: ※ 引述《Eventis (何逸凡)》之铭言:
: : 我赞成这个理由,
: : 由於小组长对版主的惩戒权最大虽然到撤职
: : 但这个撤职是有条件的撤职
: : 3. 撤换版主权:小组长有权撤换所属版之版主。然需以尊重版友大多数人之
: : 意见为之。
: : 因此附属於监控权的警告,是否可以大到做出版主停权处份,是有疑问的.
: : 5. 版务监控权:小组长有权对违法站内规定之所属版提出警告,并移请站长
: : 处理之。
: : 除非基於这一条的後半,并移请站长处理之的部份,那麽,站方若认定
: : 小组长可依其裁量权代站长行使警告之後的惩处,未尝不是解套之法.
: : (也就是说,小组长不是行使其撤换版主权,
: : 而是代站长行使版务监控权的惩处.)
: : 因为就国研院本身的情形,不论是建议删板权
: : (如aboutboards no.1492,1662)或板务监控权(板面同上,no.615,683,1247)
: : 代站方做处份已有其行政惯例,
: : 则问题在此行为是否站方愿意为其背书使其合於"移请站长处理之"
: : 的惩罚实体部份.
: 如果可以站方私授或背书给小组长权力的话,
: 那何必要多出『然需以尊重版友大多数人之意见为之。』这句话来,
: 不觉得有脱裤子放屁的感觉吗?
: 既然当初站规里有这句话,
: 想必也有一定的意义在,
: 而如今小组长违反了此句的真义,
: 为何一直不见法务站长出来对小组长做出纠正?
: 还是说小组长真的可以把自己权力私自增加到无限上纲,
: 也同时可漠视多数板友的意见,
: 依然明知不可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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