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flone (大骨)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问题] 版工,你在hate版po的
时间Tue Feb 1 17:16:29 2005
※ 引述《nightmaresea (云淡风清)》之铭言:
: 那就是了
: 规定就是如此 本来一开始审查就要仔细审
: 否则就有故意放水之嫌
: 是吗?
: 那为何sallykoi和JasonBourne都承认:
: 站规相当於一个站的宪法 任何与之抵触者无效?
: 而组务规定就有法律位阶而站规没有阿?
: 真是奇怪的法律逻辑
: 组务规定有效力而站规就没有
: 不晓得是阁下法律常识太薄弱还是大家法律常识都错了?
: 少来这套
: 站长被指出错误後有补救吗?没有
: 法务部被指出问题有正面回应吗?没有
: 站规写在那 一开始没注意可以原谅
: 但被指出後却装死 就是摆明的特权心态
: 本来就不该存在的版却违法出现
: 既然违法被砍版是理所当然
: 先问:开版违不违法?
: 看样子阁下连此版开版违法都不知道
: 哈哈哈
: 语无伦次到这种地步啦?
: 在下只提到将站长等相关人员的行为公开在站上被大众审判
: 可从没提到送到地检署阿
: 阁下还会乱扯一通 佩服佩服
: 哈哈
: violation上的po文就已经相当於在站上控告sallykoi了
: 可不是指把他送进地检署
: 阁下还真会扯
: 所以更要让大众钉
: 最好是管站的由大众选出
: 详细的等现有站务释出善意再详谈
①站规是法律的结论是奠基在bbs站等同国家具有主权之前提上。
但是bbs并无法超然於现实国家主权之外,该前提并不成立,因此之後您的推论。
(诸如控告站长、审判)
是没有太大的意义的。
②由於站方之行为仍受现实法律之拘束,
因此如果认为站方的行为确实造成某些使用者的损失,
向现实法院提告可能比在您所不信任,官官相护的pttlaw版控告有效。
③ptt这个bbs站,是属於公器或是私器?
即使站方使用的是国家资源,但是站方与使用者的关系,
仍然是属於私法关系,只是管理者愿意类比政府的管理方式来处理部份站务。
但是该等权利的释出仍属管理者所主动释出的。
使用者可以提出要求,甚而在现实生活中循司法途径提告,
(包括站长由使用者直选)
但是就目前看来,除非是管理者主动同意,或是由国家机器发动强制力进行处分,
否则各种要求管理者有权不接受。
④如果您看不懂我要表达什麽,那可能是我的文笔还不够好,时间也不够
没法从最基本的法学绪论概念开始从头讲起,
而国小的社会课、国高中的公民道德教育也没把一些基础知识灌输给你。
也因此让你以为民粹与对事不对人在任何地方都行得通,
这点我深表遗憾与无能为力。
同时也是与我在这版发言除了灌水赚文章数之外还想讨论问题的目的相违的感想。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3.1
※ 编辑: escaflone 来自: 210.69.13.1 (02/01 17:20)
※ 编辑: escaflone 来自: 210.69.13.1 (02/01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