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ghtmaresea (云淡风清)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问题] 版工,你在hate版po的
时间Tue Feb 1 13:14:01 2005
※ 引述《escaflone (大骨)》之铭言:
: ※ 引述《nightmaresea (云淡风清)》之铭言:
: : 不知您是根本没看前面文章还是刻意护航
: 我看过了,也没有护航的意思。
: : 否则看过前面文章和证据者 怎麽会发现连署符合资格的人根本不到25人?
: 符合资格与否,其实是程式站务的问题。
是吗?
"连署理由要确实填写" 请问一下世界上有那个程式可以做到这样的审核阿??
在下怎麽不知道??
: : 而站规那已经说的很明白要连署理由确实填写
: 对於连署理由的判定,就我之前的文章,也有站规适用强度的问题。
: 您大概是还没看到那篇XD
本来就该遵守的站规却不遵守 就是违法
违法的版有什麽权力让它继续开?
不知道阁下还有什麽理由?
: : 但是很明显的却没有 不再赘述 请问做何解释?
: 我的重点是,就已开设的事实而言,
: 如果①不能证明开版过程有刻意隐瞒或是诈术等行为,
: ②主张版面的开设确对某些使用者造成重大危害
: 要求站务作出关闭看版的处分是无理由的。
: 至於开设过程的裁量不当,应该在开设前便主张。
: (我不知道站规对这个有没有所谓的救济期)
是吗?
那之前站规就是写假的吗?
站规就该给站长践踏吗?
请问何谓没有理由??根据站规不成理由??
: : sallykoi和视听组长被轰的体无完肤後索性躲起来不回文 这叫负责?
: : 在下还第一次看到网路版主可以如此没有担当
: : 这绝不是几个"人头"就可解决的事 这是制度面的问题
: 我说的,就是在站务制度无法提供救济时的解决手段。
: 「PTT站方」绝对不是个适格的被告。
: 提出个人头当作负责人,让有心建立判例的网友可以在台湾的司法制度之下,
: 向法院提出要求站方变更处分之诉,如果胜诉了,会在历史上记下一笔的!
绝对适当
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
而且站长已是成年人有完全行为能力 凭什麽自己做错事要由别人代罚??
: : 当然要解决的话 现有上位者绝大多数都该换
: : 且制度要重新修定
: 我觉得,制度的修订比换人重要,但是要改的话,
: 首先目前有权的站长得释出权力。
所以才要当权者都下来
因为照这种状况来看他们铁定是不肯释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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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