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flone (大骨)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问题] 版工,你在hate版po的
时间Tue Feb 1 13:05:24 2005
※ 引述《nightmaresea (云淡风清)》之铭言:
: ※ 引述《escaflone (大骨)》之铭言:
: : 有一种东西叫信赖保护原则。
: : 今天5566版的开版申请人在良善动机下,凑满了26个支持的人去要求站方开版。
: : 除非来检举的人能证明原申请人在申请时便明显有违失或是不当动机。
: : 否则便得提出该版面的存在对於检举人之权益有重大损失之证明。
: : 要不然已经在ptt享用「使用5566看版」权利的使用者,其权益会因为废版受到损失。
: : 另外,我觉得,版主以上站务行为有明显失当,
: : 而ptt站方又没法回复的话,至少ptt站方应该提供个负责的人头。
: : 让愿意为其权利提起诉讼的使用者要去告也有提告的对象。
: : 要不就张爸一样,此恨绵绵无绝期,不是吗…=_=
: 不知您是根本没看前面文章还是刻意护航
我看过了,也没有护航的意思。
: 否则看过前面文章和证据者 怎麽会发现连署符合资格的人根本不到25人?
符合资格与否,其实是程式站务的问题。
: 而站规那已经说的很明白要连署理由确实填写
对於连署理由的判定,就我之前的文章,也有站规适用强度的问题。
您大概是还没看到那篇XD
: 但是很明显的却没有 不再赘述 请问做何解释?
我的重点是,就已开设的事实而言,
如果①不能证明开版过程有刻意隐瞒或是诈术等行为,
②主张版面的开设确对某些使用者造成重大危害
要求站务作出关闭看版的处分是无理由的。
至於开设过程的裁量不当,应该在开设前便主张。
(我不知道站规对这个有没有所谓的救济期)
: sallykoi和视听组长被轰的体无完肤後索性躲起来不回文 这叫负责?
: 在下还第一次看到网路版主可以如此没有担当
: 这绝不是几个"人头"就可解决的事 这是制度面的问题
我说的,就是在站务制度无法提供救济时的解决手段。
「PTT站方」绝对不是个适格的被告。
提出个人头当作负责人,让有心建立判例的网友可以在台湾的司法制度之下,
向法院提出要求站方变更处分之诉,如果胜诉了,会在历史上记下一笔的!
: 当然要解决的话 现有上位者绝大多数都该换
: 且制度要重新修定
我觉得,制度的修订比换人重要,但是要改的话,
首先目前有权的站长得释出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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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