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yd (我爱飞碟(FM92.1))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请益] 关於版主任免规定的询问
时间Mon Jan 17 14:39:56 2005
※ 引述《pleasethink ()》之铭言:
: ※ 引述《tsukimikusa (月见草)》之铭言:
: : 个人到各个组规去参考过,对於版主的罢免与选任有个疑问待清。
: : 在PttLaw版
: : 5. ◆ 各项申请办法
: : 2. ◇ [申请] 废版主办法
: : 3. ◇ [申请] 板主申请办法
: : 所找到的申请办法,其中说明罢免版主需连署有效30人
: : 选任版主需连署有效25人
: : 但大多的组规中,并没有依照这个门槛,有些是比较严苛,
: : 有些则比较宽松。
: : 个人想了解,这时候版主任免规定,是依照上述所编列的申请办法
: : 为依据,还是由各群组的组规作为依据。(因为依据有所冲突)
: : 举个假想案例:
: : 某版进行罢免版主连署,依群组规定只需达连署有效票25人即可。
: : 小组长依已达25人有效连署,依据组规罢免版主,
: : 而该版主引用上述的申请办法提出组规与该申请办法(需连署30人)冲突
: : (理由是说这个申请办法是站规,组规与它抵触,故只连署25人连署是无效)
: : 宣称罢免连署活动无效,而引起的纠纷。
: : 这时哪方是正确的?
: 这个问题蛮大的
: 不过我个人是觉得原则上在现行的 板→组→站 三层之下
: 原则上仍应以站务法规为基准
: 如果组规有不符的话
: 似乎还是统一比较好
: 不过这要询问过站长群和组务群的意见
: 如果同意的话
: 应可发文给全部群组长作统一的修改
: 或者是站规就不强制规定版主连署罢免的人数规定
: 而直接授与小组长依站规所订立的规定为大原则下
: 自行订定连署罢免的规定(但应不可与站规相差太大)
: 我们会把此文转至站长群组区讨论
: 不过不晓得其他的人意见为何
: orz...
关於这个问题已经吵过很多次了...
因为PTT是一个综合性的站台..
所以各类的看板差异很大...
用统一性的标准很难符合各群组的需要...
光是班系板类的看板和一般性的看板并不太容易使用相同的标准...
所以一向都是授权站务站长或是各群组的组长制定相关的规定..
毕竟光要订出一个板主应该几天内要上站就可以吵很久了...
班系板板主就算不管也不会怎样..
但是热门性看板Hate、sex、joke等等没人可以接受91天不上站免职这种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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