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nUp (紫色流浪猫)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讨论] 棒球版判决
时间Wed Oct 27 00:47:22 2004
※ 引述《hsuans (窗边的小荳荳)》之铭言:
: ※ 引述《linsy415 (咏竹)》之铭言:
: 或是例如本例,当然板主一开始就说他所进行的投票是「副板主」的投票,
作者 beek (山抹微云)
标题 邀请你来参选棒球版副版
时间 Mon Oct 4 17:03:0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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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过这样的信,显然beek的确认为那是副板主,当然那可能只是对规则方面的不
熟悉而已。(事实上我原本也认为那应该是副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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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4.8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