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s (窗边的小荳荳)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讨论] 棒球版判决
时间Tue Oct 26 09:09:03 2004
※ 引述《linsy415 (咏竹)》之铭言:
: ※ 引述《crossbird (雌雄同体阴阳师)》之铭言:
: : 国家体育场的组规说得很清楚,板主不论是经过连署还是经由现任板主提名产生,
: : 小组长都有最後的决定权,所以板主的选任是小组长的权限.
: 我看到的重点是在这两句。
: 请问是这样的吗?
: 因为相关文章太多了,两造(好几造)说法出现在很多不同的板面,
: 我都有在看,可是看太多有点被弄糊涂。
: 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任免板主的权限在小组长,
: 我们(一般使用者)的连署或现任板主提名只供参考吗?
: 那连署为板主通过者,小组长可以不任命;罢免板主通过者,小组长可以不免除?
不,当然不是参考。原则上只要是经过票选或连署的流程,板主的新增和罢免
都会过,但是实际在PTT的历史上有几次例外。
例如某板连署一个新板主,该板在国家研究院(PTT开板最限制的地方)
然後被发现其实那些连署ID是某几个人所弄出来的一堆分身ID。
或是例如本例,当然板主一开始就说他所进行的投票是「副板主」的投票,
但是,倘若板主今天是以「板主投票」的名义进行投票,我相信最後还是
会被挡下来,为什麽? 因为投票时间只花了一天,显然不合理。
而如果板主搞清楚状况,用板主投票,并且走完所有的程序,然後办个一
星期左右的投票,那麽小组长根本没有藉口和动机挡下这次投票。因为这
样子的选举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啊。 可是现在不是。
好,要补正的方法很简单,就是重办一次投票嘛。
今天徵选新板主的人选有些问题存在没错,而且想作「副板主」的人不见得
想作「板主」,但是只要重新确认候选人有无成为板主的意愿,然後重新开
放期间合理的投票即可,小组长、业余板板主、大豆都对些事跟beek说了,
但是beek不知道基於什麽理由坚决不肯接受,然後说人家打压他。
而一天的投票期间合不合理? 我想法务部长、体育群组组长、棒球群组小组长
、大豆以及pttnewsport的连署是抱持着相同的看法的。
如果说,beek坚持一日和三日、五日一周都一样,虽然说如果没有参与bbs
一段期间的人可能不了解这个时间差的重要性,至少也知道绝大多数的板
主投票期间均设定在一周左右,这是bbs投票上普遍的惯例,而beek接下来
又说他要重新投一次为期一年的投票,为的是「考量春、夏、秋、冬」的
投票者,而且他不是为了讽刺而是认真的提出了这个主张。
我排不排斥,或是讨不讨厌beek是一回事,但是我相信一个缺乏(PTT)社会
通念的板友,即使不是个坏人,也决不能作棒球板板主,因为如果他的观
念想法和大部分板友的想法并不相同,那麽棒球板上的纠纷将是可以预见的。
而我到现在还是搞不清楚为什麽不重新办一次选举,甚至是连当选人都同
意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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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高中时代就没有看到萝莉不推倒的经验,
如果有,那一定是御姐,但却被判定是萝莉。」
大豆剥落壳http://www.wretch.twbbs.org/blog/hsu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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