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Legist2 (法务部pttlaw板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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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1aBFy0HA (Violation)
时间Fri May 12 11:12:24 2023
罹於追诉期,不予受理。
※ 引述《eminem2003 (吕氏春秋)》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eminem2003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PttLegist
: (b)文章编号:#1aBFy0HA (Violation)
: 判决说明:
: 被检举人极短时间内寄送多封信件,已超过以双向沟通交流为目的之合理数量,
: 违反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一目之三。
: 被检举人属多次累犯,详见 #1SWDVYPk、#1ZlTNcex、#1a8omPPt (Violation),
: 且为尚未缴罚单期间,再次以站内信违规。共处罚单八张,停权六个月
: 3.欲申诉之判决︰
: 同上
: 4.不服理由︰
: 上开为判决说明,该段期间本人遭Marginalman版水桶并有罚单未缴Ptt不足,仍有
: 误会需与几位版有沟通,事发前几天本人与该版数位检举人於该版有沟通後演变为
: 激烈冲突,先前遭滥权水桶禁言为表沟通诚意并未申诉,为遵守站方规定不以身分
: 帐号上前去推文回应,惟检举人们接以推文继续传递错误讯息,并且有违法之嫌需
: 陈清并保留证据,试问有何其他方法与检举人们继续沟通?站内信虽属双向沟通方
: 式,水球何尝不是?在板上推文回文又何尝不是?在此情况下有何种方式能与检举
: 人们做沟通?何谓时间内记送多封信件?网路站内信件为欲留存纪录且不想公於众
: 的沟通方式之一,较水球好管理。同样做为双向沟通,欲公开於众讨论才属站内信
: 件与发推文之主要差别。另网路信件有别於传统书信传达相对便捷,短时间内沟通
: 乃日常所常见之现象,於PTT亦是如此,何来合理数量?况对於各别使用者ID
: 之信件根本属於少数。正是PTT币不够罚单未缴又被滥权水桶禁言,碍於另有法
: 律程序顾虑因素,急与检举人们进行厘清,才迫使本人使用站内信与其沟通。且该
: 版管制及为宽松,多位遭罚使用者仍以分身继续上去闲聊。本人为遵守站规及板规
: 却因此遭罚实属不公允。而当时本人P币不足罚单未缴,遭该版滥权水桶禁言之事
: ,执法者应先查明後再进行裁罚,实有怠忽之嫌。前述易显见判决内容皆与现实状
: 况不符也未有明确版规站规或判例支持片面收到几封信件即可申诉骚扰後成功。若
: 此判例存在,往後使用者若在公开版面与其他使用者发生纠纷或恶意攻击,後者为
: 隐私单方面寄了四封信件给前者,如此也能遭检举骚扰判决成功?最後累犯能成为
: 判决加重依据?此判决之比例原则?况PTT上许多钓鱼者故意激怒他人使人触犯
: 版规,每次原因不同,判决者有查明其原因?以这次状况为例是因为遭到滥权水桶
: 禁言又有急迫性而无法与数位检举人沟通以站内信方式,且也无所谓短时间内超过
: 合理数量,更无短时间内超过合理数量之规定也不合实际现况。
: 综上所述,本人主张撤回。
: 判决。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请至检举人检举日前一周於Marginalman版之相关检举人与本人讨论,以及本人其他
: 站内信件若有必要,本人认为这是下前述判决说明前应先查明事项该有依据。
: 以及前述碍於法律证据之与警方通联记录,若有需要亦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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