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Legist2 (法务部pttlaw板法务)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不服Violation版前後矛盾的判决
时间Fri Mar 10 23:16:51 2017
判决主文:
申诉驳回
判决主文:
按本版於今年2月9日之判例
#1OczvNa5,该判例废止2004年11月8日
前法务站长对於名片档放置商业广告不属违规之判例
#11ZbNFKR。
承前述,即新判例形成後,Violation看板不得再延用前法务站长之否定见解,
相关问题
#1OczvNa5 一文已有详述。
本案中,审阅检举人所提供之证据,个人部落格中点入即有相关收费价格、开班
费用、提供特定服务、收费管道等资讯。
Violation看版法务依照
#1OczvNa5 之判例以及 前法务站长 brainfighter 公告
#1DjOOjPX (Announce),认定其为广告并无不妥。
#1DjOOjPX (Announce) 该正式公告中提到:
「有监於各式广告违规行为日益严重,
本站将对各种商业广告违规加重处分。」
既然旧判例已废止,并於新判例说明未来禁止商业名片档之使用,
这部分Violation看版针对本案处置其本站法理引用皆属合理。
申诉人提及「谁会特地到pttlaw版查文章且又没公告给使用者知道」,
本版为Violation判决之终审单位,其相关判例皆於本版公告,并非隐藏看板,
任何人皆能至本版查询判决。
申诉人提及「请问我的名片档连结是卖场连结吗??」,
判决驳回原因前面已有说明,按
#1DjOOjPX (Announce)以及
#1OczvNa5 (PttLaw)提到,「其它本站有理由认定为商业广告违规之行为,
亦比照处理」、「教育部明文禁止商业行为,且本站并未有任何交易行为保障
之系统,基於上开理由,名片档不应放置卖场
等明显为商业外部连结」
申诉人遭检举之名片档有相关价格、收费管道、提供特定商业服务等资讯。
认定其为商业广告并无不妥。
其余对於Violation判决等问题,本板为终审单位,
其判决系为Violation法务审判时之参考或引用依据,
过去对於申诉人名片档认定不违规,考量当时检举人并没有至本板申诉,
是故尊重当时Violation看板法务之判决。但申诉人已申诉至本板,
即,本板如该文判决所述认定申诉人之名片档为商业广告。
至於申诉人提及之命理小组组规之问题,相关组规问题不隶属法务部门管辖,
法务部门判决引用皆为站规。
本案业经终审驳回,全案终结。
※ 引述《gkc (冠元 大师)》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gkc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PttLegist
: (b)文章编号: #1OlM6v9X (Violation)
: 3.欲申诉之判决︰
: 本篇判决我不服的理由是,早在3个多月前,就有人检举我的名片档说是广告,然後
: 当时Violation版给出判决,说我的名片档不算广告,所以检举驳回。以下是网址:
: 文章代码(AID): #1OlM6v9X (Violation) [ptt.cc] Re: [检举] gkc 不当编辑名?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olation/M.1488806329.A.261.html
: 全文如下:
: 作者 PttLegist (批踢踢法务部检举板法务) 看板 Violation
: 标题 Re: [检举] gkc广告名片档
: 时间 Sat Nov 26 10:57:06 2016
: ───────────────────────────────────────
: 判决主文:
: 检举驳回。
: 判决说明:
: 观使用者检举之证据,非属直接红利连结,仅得认定其为连结至个人部落格,纵使其内容
: 系有相关付费内容,尚难称其为广告,故检举应驳回。
: 此外,被检举人所举证之证据,於板务部之公告并不影响本部之裁定,且关於前站长或相
: 关站务之判决,因应社会变化,许多判例不予援用亦属常见。
: ※ 引述《whenever7963 (Picket Destroyer Type-0)》之铭言:
: : (检举水球或信件违规,应将证据由个人信箱直接转录至本看板,并不得为任何编辑。
: : 并请变更其标题与检举文一致。违反规定者得驳回之。详情请见置底文检举规范。
: : 另,检举点歌违规请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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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ψ 检 举 人︰whenever7963
: : ψ 被检举人︰gkc
: : ψ 检举事由︰不当名片档
: : ψ 检举说明︰名片档内含广告连结
: : ψ 所附证据:
: : 《ID昵称》gkc (冠元 大师) 《经济状况》小富
: : 《登入次数》2586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2387 篇 (退:0)
: :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 : 《上次上站》11/14/2016 13:48:33 Mon 《上次故乡》114.44.170.151
: :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 : 如果你对我的文章意犹未尽!!或想找我论命谈风水~可到我个人的斗数风水园地相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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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述资讯请填载明确,秉实详述,充分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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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排板
※ 编辑: PttLegist2 (114.27.10.125), 03/10/2017 23:17:55
修改用字
※ 编辑: PttLegist2 (114.27.10.125), 03/10/2017 23:22:58
※ Paulnewman:转录至看板 Magic_Center 03/11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