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mars (还我清白感觉真好)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不服Violation版将签名档视作广告判决
时间Sat Oct 31 19:08:05 2015
※ 引述《catquill (熊宝贝 ★星警察☆)》之铭言:
: ※ 引述《supermars (还我清白感觉真好)》之铭言:
: : 请你指出商业广告在哪里?商业广告的拥有者是谁?商业广告的商家是谁?
: : 我个人的部落格、粉丝团等我自己的部落格网站,其发言、发文内容哪里有在广告?
: : 请指出发起广告者是谁?以及我又受托之广告的依据。
: : 我的部落格网址,点进去的内容就是个人的心得。在ptt上发表的文章,其内容都是
: : 跟该版完全密切相关、毫无脱离讨论范围。
: : 你举例的【(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完全不成立!
: : 理由同上,站规管理的是张爸这类型的行为(以此为最着名的案例),并毫无自治的
: : 散播自己跟版上、站上无关的网站。
: : 如果你这个帐号是本尊,我想你应该没看过张爸这东西,因为你的帐号才一个多月而已
: : ,张爸的行为被制止的时间点已经离你很远很远。
: : 我分享自己心得累积下来的部落格,供其所需者去阅读,
: : 签名档、名片档的标题是用中文写的大字,哪来的不当。
: : 因此,这行为也是错误引用。
: : 哪来的红利赠品?
: : 所谓的红利赠品之网址,指的是网址中夹带着推荐序号,导致「被推荐者」获利
: : 本人部落格格网址乾净俐落,跟你一直强调的"分红网址(如红利、赠品等)"差异甚大。
: : 本人心得写在PTT上、也有写在部落格上,引用『推广类广告连结』,再次引用错误。
: 我还是维持我原案提出的说明,给本站做参考。
: #1MAWRHIM (Violation)
: #1MD6OZsE (PttLaw)
既然你都提出来了,我也再次跟你做说明。
你不能只拿法条出来,就随便找一个有习惯PO文者的ID挑毛病,然後进行投诉!
在你这次的violation投诉的时候,提出来的证据都只是"官方文字叙述",并不代表
本人的行为。
(EX: LINE@官方介绍文)
就如同现实生活中有死刑的法律条文,你在申告的时候能够先跟法官说条文是这样,
所以我要告的人就是这样吗XD?
不行,事实上就是 有证据-->提告并附上证据-->法官裁定(双方律师辩护後)
而不是
搬出法条--告你,然後说你犯了这些法条雀斑不出实质证据-->法官裁定!
: : 你这是张飞打岳飞?
: : 还是你觉得有缩网址就等於有红利?
: : 你提出的判决id为 SUNAP 跟我有何关联?
: : 你举出的例子很好,更能明确指出甚麽叫做"广告"
: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obileComm/M.1406294518.A.142.html
: : 一个人用有那麽多分身,并推广相同的网址,这才叫做广告行为,因此才会被永久停权。
: : 记得唷,是"分身"!!
: 站上有说明吧!分身跟本尊的行为原则上是一体的...不过最多只能有五个分身
所以你也知道行为是一体的,sunap就是明显的被人查证透过"红利网站赚钱",
且附上确实的证据後(如下图)裁定,相较之下你检举我的部落格根本是你的错误认知。
http://i.imgur.com/ZT1MkqT.png sunap被抓包利用红利骗钱的铁证
引用来源: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eauty/M.1403352038.A.36D.html
: : 我的部落格就只有blogger为主,我的部落格内有:
: : 1.3C相关教学与心得分享
: : 2.游戏心得分享
: : 3.动漫、美剧、电影、体育、摄影、旅游、美食、心情抒发、生活等,
: : 还有自己在KTV唱歌的录音档分享文章
: : 请你找出站方规定其签名档要分开放的规定???
: : 整合再一起,哪里不妥?
: : 还是你要找藉口说我在卖唱XD,因为我也有分享我自己唱歌的录音档呢~
: : 我的部落格想聊甚麽、想写甚麽都是我的自由(民主下的自由),就算发一篇文章打个呵欠
: : 变成一篇文章,也是我部落格的自由。
: : 但我并不会拿这种文章来充数,然後顺便放在PTT上,懂吗?
: : 再次重申,如果你这个3X天的上站帐号是本尊,你怎麽知道PTT上使用者的型态?
: : 《登入次数》4815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5975 篇 (退:0)
: : PTT上有人潜水只看文章、有人就是会发文分享文章、参与讨论,当然也有你这种
: : 3X天上站,发文却全数检举的微妙帐号呢XD
: : 每个人使用习惯不同,你发文少、不代表别人一样要惦惦当潜水夫。
: : PTT站上 并无"发文与上站次数"的比例原则好吗XD
: 不好意思! 我还是要重声,我这个帐号老早在2014年初就申请了,
: 所以我这个也不是甚麽免洗ID,是真正有在用的使用者。
: 只是我逛板的机会很少,大部分是上来查一下资讯而已,所以开Guest的帐号很多。
: 不过你说的这些,跟本案真的没甚麽关系...
既然你自己出来澄清了我的疑虑,那我也予以尊重。
但你依旧没有回答我提出来的见解,我会提到我部落格的内容,就是你有提问太多内容
放在签名档才出来做说明。
你提到了:「你的签名档在好多板都是同一个,有必要每个版都一样吗???」
所以我才耐心跟你解释,解释你从未深入想过的观点!!
我的手机教学多是ANDROID、偶尔也会有手机相关开箱、还有手机相关的知识分享!
其这些由我自行建立的文章,都编列在我自己的google blogger / pixnet里面,
提供有需要的人『自行前往参考』~
你这样质疑,乾脆质疑为什麽手机板还要分开ANDROID IPHONE LINE 手机游戏版XD
还是你能教大家在PTT上将个人的文章做成像部落格一样的分门别类????
答案是....做不到,PTT1 这边又不是个版...
累积人气的前提是『读者自己点进去之後的计算』,而且,你是否知道以google analysis的分析
(即公规判定人气的标准)条件下,一个IP在同一天只计算"1个流量"呢??
本人的文章跟分享的内容,在不欺骗、不诱使、不离题、不包含红利积分的网址等遵守
版规、站规的条件下的经验分享(即文章分享),请问是哪里有问题?
再说,读者如果不屑别人的部落格、却又想要 / 关键字找答案,他也可以到相关的版
找到我的心得分享,或是自己去GOOGLE找答案,并不会因为看到我明确标题的签名档
而受到催眠而去点选吧XD
另外,本人的帐号并非只是空头挂名丢个网站的免洗,而是有认真参与PTT讨论与分享
(发文、推文)!这些才是对PTTU有益、有意义的帐号,而不像你专门用来检举(全数文章
皆为检举),这样的帐号你要怎麽解释都很难厘清背後的意图与真相。
: : 请问你手中有甚麽证据?? 还是只是喊爽的?
: : 厨师手中拿刀、你可以告他杀人吗? 说话讲求的是证据,不是说说就算。
: : 一直咬着我搞甚麽广告,却又提不出证据,反倒是你信件中提到也想放粉丝团的言论,
: : 不论是真是假,其心可议!
: : 信件证据 #1MD77ZY4 (PttLaw)
: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446277603.A.884.html
: : 顾客=经过交易买双方才会有顾客这种东西,对3C等话题有问题者,直接对我来发问
: : ,接着我来回应对方,这样的行为完全没有利益关系,反而能保障双方,聊天也有罪XD?
: : 那O2版不就要关版了吗?
: : 来,帮你解释一下甚麽叫做O2唷, alltoghther 男女交友的板呢!
: : 当然,如果你能找出能够保障双方隐私的方式快速问答的话,请你推荐罗XD
: 你说的是自由心证,法院是看证据的,所以一切证据认定都看站方的解读。
在自由心"证"的前提(证,是个动词)",是你要有确切的证据,不然一切都是血口喷人
的诬告行为!!
: : 这就好玩啦~
: : 我的部落格网址"并不符合"红利连结。
: : 你点下去的网址里面,哪里有那种像是(以下举例,)
: : http://yahoo.com=id=555666 这种网址後面有ID=数字(或英文)的"就有可能"是
: : 红利连结,但也不会所有的网站在有ID=的时候,就一定是红利连结,懂吗?
: : 我的签名档/名片档内的网址与中英文,里面哪里红利网址的推荐证明?
: : 这篇文章部落格网网址为
: : http://wanghenrytw.blogspot.com/2015/04/GameAPKDownload.html
: : FB粉丝团为
: : https://www.facebook.com/Game.3C.LaSai.WangHenry/
: : 你懂得写部落格吗?不懂请先去了解部落格文章编号形成的规范,以及不同部落格平台
: : 会有怎样不同的排列网址吧。不要把不懂当作是提告的点= =
: : 发文,讲求的是排版、简洁,且长期使用过PTT的人就知道目前PTT内大家讲求的
: : 是将长的网址做成短网址来分享。
: : 一个签名档的范围与字数就是那样子固定的,你要把它整理乾净、排版顺畅,就是缩网址
: : ,同时,发文时像是会转录新闻那种超长的网址是,因为PTT的各种工具都会把网址给截断
: : ,所以PTT上才发起了使用缩网址的风气,懂吗?
: : 喔,我忘了,你检举用的【这个帐号】只有3X天,可能不太了解这个公认的发文习惯
: : ,在此跟你分享一下罗,希望你能多用一下这个帐号来了解PTT站上的风气。
: : 看到这句话,就知道你就是要针对性的提告而已啊,甚麽都可以牵扯到,只要你想要达到
: : 的目的。
: : 人在做,天在看,是不是本尊来按铃控告,天知地知你知。
: : 拿了一堆举例,都是你自己的看法跟抹黑,却拿不出实证,拿一堆法条站规,却又兜不拢
: : 。
: 你还是一样忽略我先前的说法,给本站做参考。
: #1MAWRHIM (Violation)
: #1MD6OZsE (PttLaw)
并无忽略你的说法唷,你这是只是丢两个代码,然後叫法务站长自己去查吗XD?
这个应该不叫做辩论了,这叫做词穷,只会重复自己咬定的观点!
再补充一下你提到的"分红网址"、"积分",请你指出 blogger或是pixnet官网的"网址
中",哪里有涵盖了"分红网址、积分"的制度?
积分,指的是像卡X诺论坛那种地方,申请个帐号-->把自己的推荐码给别人,然後
别人从你特定的推荐码(网址中带有推荐连结)当中申请帐号的话,推荐者就会获得
$$$上的商业利益。
了解吗?
: : 我没有说目前的制度有错啊,你怎麽会紧张到我这段文章是"建议"阿~
: 提醒一下好了 建议有专门的看板你可以提出 因为这些建议还是与本案无关
你也知道建议有专门的看板可以提出,纵贯从allpost看到你所发表的所有文章中
,全数都是在检举,如果如同信件中,"你"提到的要让站方变更站规的话,请去建议的板
,而不是没证据之下先桶了别人一刀之後,看看站方要怎麽处理...
(版上的几个转录你写的信件内容)。
你想要让PTT更好,用控告的方式并非唯一的做法,了解吗!
: : 你信中也表示想要有个案例来讨论,怎麽又改口呢?
: : 来信全文纪录
: : #1MD77ZY4 (PttLaw)
: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446277603.A.884.html
: : #1MD7P2MY (PttLaw)
: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446278722.A.5A2.html
: : #1MD7PbeQ (PttLaw)
: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446278757.A.A1A.html
: : 所以你现在有觉得google ad这种【广告看板】是"以外"的事情了吗?
: : google ad、blogger ad、痞客帮自家的东西都是同一类型,属於"广告看板"。
: : 你有任何证据显示说『网址本身带有红利连结、赠品连结、等相关』的证据了吗?
: : 答案是没有!
: : 没有的东西你在怎麽细看站规,搬出法条来都只是混淆视听而已,这行为怎麽让我想到了
: : 某个ID...
: : 站方在意的是学术网路之下步要有商业广告、红利"网址"等行销行为(如卖课程等)
: : ,本人的部落格内的内容全数由自己的经验与喜好构成,这是你没发文的这个36天新手
: : 帐号无法理解的。
: : 36天帐号,且全数都是检举的文章,没有半点参与版上的讨论,却能直接找到violation
: : 跟这麽了解站规还写出来,然後在没有确切证据之下参在一起混淆视听,真的跟你致敬。
: : 但...你依旧解解释不出本人的签名档、名片档中的网站其"红利连结"在哪里。
: : 然後又把事情怪到【为什麽要在那麽多版放同样一个名档】,意思就是分开放就没问题
: : 罗XD,逻辑很怪!也让我联想到了某个ID。
: 甚麽ID?
: : 照你的意思是说..我在美剧版发文的时候,要用美剧版的专属签名档吗?棒球版也一个、
: : 某动画版也要用专属签名档罗?
: : PTT上各类型的板那麽多,又不是只有西洽一个综合的板而已...哪分类的完?
: : 何况我的部落格的文章种类非常的多(如上面提到的),一个签名档能将多数
: : 整合好在一个签名档,同时上色排版整齐清爽,有何错误?
: : 不是每的人签名档都在那边搞笑、或是节录别人推文来开玩笑,了解吗?
: : 你没有写部落格的习惯、不代表别人不准;
: : 你肥没有习惯将部落格排版弄得自己开心,不代表别人不准弄阿...
: : 对了,如果要专版专用签名档,站方提供的数量可能不够我来放= =
: : 毕竟13年的使用过的看板数量,以及个人的喜好来说远远多过签名档的额度...
: 我知道你的感受,但信件内容有很多是基於我个人对你的同情心,
在一来一往的言行中,不管是同情心、有意无意、只要是文字都是个证词!
不然大家就毫无规范的乱来、乱PO文,然後就说我是来测试伺服器压力的...XD
所以,你的信件中的文字,即为我提供的证据来说明你这次检举我的意图。
(信件中提到你也想放"你的粉丝团",所以检举我的来测试,这就怪了,不拿自己的测试
却爬别人的"测试",痾...前面疑似有个地雷,所以先叫身旁的人先去踩看看吗.....)
: 但违规在先,法院一切讲求证据的,不能因为个人喜好而有所偏颇,
重点是,你提出来的证据还比第一次的薄弱,P法务甚至更加延伸自己的想法来判决开罚单
,个人认为这样的流程过於草率。
错误的检举与罚单,然後就直接咬定对方违规在先,这难道就不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吗?
个人认为这样的流程及有瑕疵,所以才在答辩文的末段提出看法与建议。
其没有实质证据包含:
1.证词中无法举证本人的网址有任何红利,让任何人点下去後就有获利的网址
本人签名档、名片档的网址只有:google blogger / pixnet blog / youtube(google)
Google+、facebook。
2.LINE@是个APP工具,其使用的型态依旧要看管理者如何使用,
不可一竿子打翻条船的人,说官方7-11(举例)用LINE@来发布促销活动,
所以本人supermars也一定会这样做,这是血口喷人、不实的指控!!
你在violation提出这一点的时候,完全没有佐证的资料!!!!!
3.本人在PTT上属於多话、不潜水类型,每次登入也都是用自己的supermars,
并不像你都用guest查资料(你自己说的),虽然不知道真是假,但从2014年就有的帐号
,跟我的2002(预估值)就一直使用supermars上站登入的帐号,其信用度就有差别。
我对我自己的supermars帐号一直守规矩这件事情自豪,直到这几个月以来饱受恶意
的不实指控而困扰。
4.如果你如此在意PTT站上不准出现商业利益、商业广告、商业连结,请你多逛逛
PTT的各大版,甚麽LINE贴图、团购、交易版东西那麽多,凭甚麽指挑我一个??
(其他更大型的部落格也在PTT上活跃,你不挑出来告、告我??)
本人怀疑你其心可议、动机不单纯只是刚好而已。
因此最终还请站方还与本人一个公道,并保障个人使用的权利、使用个人部落格的权益。
谢谢
: 我之前写信给您,就是希望你能够谅解这一部分,让你了解一切都是以站上的规定为主,
: 不是我。
: 所以我说再多也没有甚麽用,没有其他疑义,我想我也不再做回应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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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upermars (1.162.40.222), 10/31/2015 20:47:54
※ 编辑: supermars (1.162.50.208), 11/01/2015 19: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