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哔子的哔哔大冒险)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不服Violation版之#1FuXAQXR判决
时间Sat Jul 7 01:22:01 2012
判决主文:
维持法务原判。
判决理由:
"操!!你有妄想症还是精神病?" 依一般社会通念而言足以认定为侮辱他人之语句,
法务longbow2之认定并无不妥,故维持原判。
法务站长 brainfighter
※ 引述《arl (某笨书蛋苇我找你)》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arl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longbow2
: (b)文章编号:23133
: 3.被申诉之判决︰
: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判决理由:
: 1. 被检举人於信件中之"操!!、你有妄想症还是精神病?"等文字,
: 依前後文义以一般社会通念而言足以认定其为侮辱他人之语句
: 我於回信iamcube之原文为"操!!拎北啥时靠这过活了"
: 而你有妄想症还是精神病? 此句为一疑问句
: 前後文为
: 请问你说得靠这吃饭是啥小意思?
: 你有妄想症还是精神病?
: 因iamcube於信中语嫣不明令本人感到不舒服
: 是故本人问对方是甚麽意思?
: 而他非但回答不出个所以然却以下内容回覆分明是故意挑衅本人
: : 都被打脸了还要问我?
: : 你还是乖乖旁边玩沙吧你
: : 没有纠举你口出恶言拔你版主就不错了还叫
: : 我都不知道原来只要骂脏话就可以管版呢 科科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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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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