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cwben (鱼丸)
站内PttLaw
标题[申诉] 不服About_Life群组长penlyly之判决
时间Tue May 25 03:55:21 2010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1.申诉人ID:laicwben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penlyly
(b)判决所在之"群组"与"版名"︰Life_Service/About_Life
(c)此案是否越级申诉:否
3.被申诉之判决︰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4.不服理由︰
一、Gossiping板板主cxzdsa与L_TalkandCha组长GeminiMan使用的是人人皆可自由编辑
之维基百科的资料,应不具有证明之效力存在。现今学术机构并不认可维基百科的
内容,因其内容未经考证的居多,多属於网友自行编辑之成果,并无相应之文献参
考来源,而"支那人"一词亦具有条目存在,
详见
http://zh.wikipedia.org/zh-tw/%E6%94%AF%E9%82%A3%E4%BA%BA,
本条目即未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无法予以查证。因此支那人一词在维基百科的实
证效力相当不足。
二、其理由为日语中"支那人"的定义是中国领土内之汉人,故"支那人"等同於"中国人"。
但经查证,日本於二战以後接受我国之要求,提出《关於回避使用支那称呼之事宜》
通令日本全国不再使用"支那"一词,故支那一词为中国之代称的效力已消失。
全文请见
http://0rz.tw/EGWpf,此为日本国立公文书馆之资料。其中page 3指出,
称呼中国人的词如下:中华民国人、中国人、民国人、华人。
因此,支那人一词已正式於日语中消失。
三、民族之称呼应尊重其民族之自由意愿,因此中国汉人之中文称呼应为"中国人"、
"汉人"、或是"大陆人",而非支那人一词,因为目前没有自称为"支那人"之民族,
因中华民国时期,於成立初期曾承认支那一词,而後要求禁止使用。政权更迭以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未承认此一名词之合法效力,因此支那人一词之使用,
於二战以後均消失於日文和中文语境中。
四、今若甲者经过合法程序进行更名,并且完成更名为乙,并公布,使所有人皆知悉
甲者之法定名称已更名为"乙","甲"名已失去法定地位。
若今日有一人(暂称为丙),公然声明"甲太垃圾了",则乙当没有权利认为丙是在
侮辱乙,即便乙之原名称为甲,但因其已放弃甲之名称,故丙之言论没有意义,
自然不构成侮辱。
五、质疑Gossiping板主cxzdsa对於此类名词之认定有严重偏颇,详见
#1Byya8_q
(GossipPicket),本文中cxzdsa版主认为"中国猪"、"韩国狗"、"台南野猪"
等词意不等於"中国人"、"韩国人"、"台南人",但此类名词亦明显存在争议,
其贬抑性亦强烈,应当给予此类名词之使用者以版规14予以警告,但使用此类词语
之乡民却不会被版规约束,因此质疑cxzdsa版主作为版主之适任与否。
并且如同penlyly组长之判决文中:「然在其他所附推文中,
#1BzNGq-8 (About_Life) kaiba541版友的推文 亦值得参考
组务认为板主应加以思考 如何在维护看板规秩序之下
形成板务执行的标准 但又又可避免文字狱的隐忧 这部分还请板主多费心思」
可以合理怀疑,Gossiping板主cxzdsa在做出此番判决时,并无统一之标准,
有刻意打压使用某些字眼之使用者,例如中国、大陆、支那等,但使用「韩国狗、
韩渣、高丽猪」等字眼的使用者却不会被水桶。严重质疑其执法相当之不公正。
六:质疑Gossiping板主cxzdsa在执行版主勤务时,精神状况时常不佳,因此在处理
版务时,造成经常误判、误删之情形,以下提供证据佐证:
#1Bz1o7Rp (GossipPicket)
17613 s 3 5/20 l8 □ [问题] 检举板规哪条有说可以删除建议文?
於推文中:
1F:推 cxzdsa:误删,抱歉,感谢提醒。05/20 01:22
#1Bz1xbvV (GossipPicket)
17615 s 1 5/20 Anonymous. R: [问题] 检举板规哪条有说可以删除建议文?
於推文中:
2F:推 cxzdsa:真的不小心....刚刚睡醒,还昏昏的,抱歉抱歉。05/20 01:27
由以上两证据可以证明,Gossiping板主cxzdsa在执行版主勤务时,时常精神状况
不佳,因此应仔细思考cxzdsa作为版主的适任性。
七、中国人严重侵害我国国民同胞之权益与生命安全,以下概分三点论述。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窃据我国国土,并将之纳为私有财产,已长达六十余
年之久,侵害我国宪法保障之固有疆域。而窃据国土将之纳为私人财产依据我国
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无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者,应返还其利益。
……」规定,民众占用国有土地,应返还其使用收益之不当得利。是项不当得利
债权,如无其他法律规定,不宜迳为免除追收。因此私人占用国有土地种植农作物
,仍应依规定追收使用补偿金。相关规定:
http://0rz.tw/5eSNN
因此,本人及所有国民之财产受到严重侵害,故此番言论并无不妥。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於沿岸部属近千余枚飞弹,对我国同胞之生命安全造成
严重之侵害,我们甚至不能保证每一日都能安全度过。因此,在我国国民人身
安全受严重威胁之情况下,本人做出此番言论以抨击敌对国家,合於情理法。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屡次干预我国进行正常国际外交事宜,使我国不得公平参予
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不得公平参予国际体育竞赛、不得正常与他国进行邦交,因此
在国际事务上,中国人欺压我国已久,并曾於重大疾病(SARS)发生时,藐视我国
国民之人身安全与疾病防治措施,造成许多国民因此丧生。据此,本人发此言论以
抗议敌对国家之压迫,应当合於环境社会之观感。
综合以上三点,即便"支那人"一词於现今社会之意义仍等同於"中国人",则本言论
实属陈述事实,并且是为保护我国大众之权益与安全,出於自卫之行为,因此
Gossiping板主cxzdsa之水桶判决应当无效。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前述理由已附上所需之部分证据,剩余之证据补充如下
第一:
针对「诽谤、或侮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项:
「告诉乃论之罪,其告诉应自得为告诉之人知悉犯人之时起,於六个月内为之。」
今天涉及侮辱之告诉,为告诉乃论。因此须有特定对象之使用者提出声明,并且
确定其侮辱行为是针对当事者,因此今天支那人之存在与否,理当相当重要,
若无支那人此当事者之存在,则不具有被侮辱者,然本人则不涉及侮辱。
第二:详见
http://www.edu.tw/moecc/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5333
其中指出:「本罪的被害人,必须是特定之人或可得特定之人,如果公然侮辱之对象,
为不特定的泛泛之人,则不符合本条被害人的要件。而且被公然侮辱的被害人,
必须对於公然侮辱的行为,具有感情名誉上的感受能力,亦即对於他人的公然侮辱
行为,其个人感情上会产生羞辱难堪的感觉或反应。」
因此可认定公然侮辱之行为,必须有特定之对象才得成立。若对象为不特定之泛泛之
人,如:支那人。则不符合公然侮辱之要件。因此侮辱不成立。
第三:
依刑法第三百十条第三项
对於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
但涉於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本人理由之第七点陈述均属为真,故证明此事之真实性,并与公共利益有关,得不罚。
第四:
依刑法第三百十一条第一项
以善意发表言论,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罚:
一、因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者。
本人之言论是因因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因此得以免责。
第五:
依刑法第三百十四条(告诉乃论)
本章之罪,须告诉乃论。
因此涉及诽谤之事宜,应由身为支那人之使用者自行提出告诉,才符合告诉乃论原则。
无提出告诉者则本人不涉及诽谤或侮辱。
第六:
根据【解释字号】院字第2180号【解释日期】30.05.06
(一)不服下级法院科刑判决提起上诉,纵上诉审认原判决论罪无误,仅只处刑失当,
仍应将原审判决罪刑部分一并撤销改判,毋庸就论罪部份另为其他上诉驳回之谕知。
因此penlyly群组长若认为版主之处刑有失当之处,仍应将原审判决罪刑部分一并撤销
改判,而非因此即要求本人做出上诉之举动。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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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aicwben 来自: 114.47.70.55 (05/25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