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max ()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Headphone 板主jackjack0805
时间Tue Aug 18 01:04:00 2009
判决主文:
本申诉案维持群组长判决,不另作处分。
判决理由:
其实看到这个案件我想法满多的,当然最直接的想法就是申诉人所希望的结果或是
判决是什麽?这个案子很明显的突显了版主权利规范与单纯的使用者的差异,申诉人要
求的不就是最简单的一句老话"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同样有挑衅言语为什麽板主不桶
使用者却桶一个月?
尤其小组长於 文章代码(AID):
#1AN8LFPD (Sub_DigiTech) 文中提到
2.依据该推文内容,版主之处置并无问题,申诉退回!!
3.但jikanson版主不必与版友笔战,以後如遇到该相关的情事,应避免笔战,直接依版规
处理.
群组长也於 文章代码(AID):
#1ASbsdi7 (ComGame-Plan) 文中提到
2. 虽判决无误,但板主请注意自身发言内容,
应避免参与蓄意挑衅的推文,并直接依照板规公告判决即可,
口头警告一次,下次请更为冷静的回应。
可见申诉对象不服的理由确实有其道理,但我又为什麽最後决定判决不另作处理呢?
我是认为其实处分可以分为 象徵性处分 和 实质性处分,以本案来说,若版务群用相
同的处分手段处罚该版主,水桶个十天半月好了,实质上有意义吗?版主被水桶不是正
好乐得轻松,还可以用被水桶为由放自己几天假。这种情况我认为只有象徵性意义。
相对的,这次群组长给予口头警告,加上申诉人於小组组务版 Sub_DigiTech,群组组
务版 ComGame-Plan,还有本版 PttLaw 都留下了申诉的痕迹,对版主而言警示意味浓
厚,而且记警告後若将来再犯便有直接被撤除职务的处分。在效果上,我不认为这样
没有任何意义,这反而才是具有实质性的警告。
申诉人与版务身分不同,所以感受到的惩戒效果自然也不一样,且本次申诉内容
该参与笔战之版主所为,虽有虾庛但尚属轻微,因此本案维持群组长原判。另外,对
於版务适任与否其实也不仅有由版务判断一途,使用者也可以依照各群组规定提出罢
免行为,让其以受公评之方式来断定是否适任。这一类申诉纪录将来也都会成为有适
任与否之类的纠纷时,最好的佐证纪录。身份上的不同或许让申诉人觉得处分不公平
,但对於版务而言,被上头警告远比象徵意义水桶版主来得严重多了。
批踢踢法务 alan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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