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son1000 (疯狂肌渴男的就好)
看板PttLaw
标题Re: wilson1000
时间Sat May 12 01:21:26 2007
※ 引述《edwinking (我是大雄)》之铭言:
: ※ 引述《tinjunsei (高雄[交]朋友)》之铭言:
: : 版主选择性失明
: : 放弃吧
: 不是我不判,只是根据现在所蒐集的证据判不了
要怎样才够判 你直接一篇一篇证据回 告诉我哪里判不了
证据已经堆积如山了 但都打不赢官官相护
: 第一,先声明我不是要指名道姓说你如何如何,只是我从数个板里面看到板友对你的评价
那就不要说如何如何和本案无关的话 谨守你的本分 不要做这些没水准的攻击
数个版? 请列举版名
评价如何? 要不要列举一下看看是哪位乡民说了什麽? 看看板主有没有纵容人身攻击
数数看到底有几个乡民 占了看板的人几成
爱牵拖就负责举证吧
: 你是怎样的人我想我不必多说,相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如果不是因为你过去在几个板
^^^^^^^^^^^^^^^^^^^^^^^^^^^^^^^^^^^^^^^^^^^^^^ pttlaw的水准就是这样?
不懂得维护言论自由 凡事只会放大绝
我前面提出的澄清和反证本来就没必要 更不用说pttlaw又是置若罔闻
"相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这种话pttlaw都还说的出口
光你这种断案方式就就已经可以说判决无效了
: 大乱,我想名声也不至於狼藉至此.我跟seniorhigh还有其他板主讨论过,碍於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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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少胡扯 和本案不相关又没证据 可耻
你对ptt乡民起哄的能力全无了解 讲明点 你太嫩被愚弄了
证据? 拿出说谎的版主名单
seniorhigh版主投票浸人水桶 偷浸人被警告 连群组长都说他不公
而且还是被告 不知道你提他说的空话有啥意义
: 功能,要查出很久很久以前删掉的文章是有困难的,而其他板主也说了,你会把po过的
那是你们拖案的结果 该有的证据我都留在组版或pttlaw
看下文 你似乎是质疑我留下的证据 又要去追寻一些莫须有对我不利的证据是吗?
: 文删掉或是重新处理过,这在我们蒐证上原本就是一大考验,还记得:"台大财金"讨论
^^^^^^^^^^^^^^^^^^^^^^又是胡扯 我从不删文 或是"重新处理"
"重新处理"还真是可耻的字眼
是哪个版主说的 显然故意欺骗pttlaw
seniorhigh版主handicap曾在
一系列由aether982发表以wilson1000为标题 针对个人的文章中
对於我的回应以"没营养"为由 浸我水桶 并删除文章 使我无法申诉
若是你认为证据有问题 必然是版主删文及谎言操弄的结果
绝不是来质疑检举者
你这种偏颇的态度根本不该审案了
: 串吗?那是您过去的战文,内文我想我就不必再赘述.过去到现在这一段时间我都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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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没看到我po文 竟然可以直接说我po战文???????????????
可耻 战文何罪 啥叫战文 是谁在战谁 战有何罪 亏你还是法律人
若有看到那篇文请提出证据 不是用不必再赘述的话搪塞假装有看过
你的立场实在偏颇得可怕
: 在蒐证,如果结果出来是对你有利的,自然还你一个公道便是
我蒐了那麽多你都不回应 说的好像没发生过一样
倒是被告们啥都不用说 官官相护就赢了
: 第二,tinjunsei你也不必因为此案迟迟不判就到处去推文诋毁pttlaw的名声吧,法务判案
我好端端到pttlaw提告 pttlaw不就证据审判
却一直用莫须有的方式诋毁告诉人 不专业的程度实在惊人 先检讨自己吧
: 原本就会私底下和相关板主或是组务进行书信讨论,事後有没有处置基本上都在掌控
: 范围内,特殊案件请不要妄自加入自己的判断
是你妄自加入吧
"信你自己也心知肚明,如果不是因为你过去在几个大乱,我想名声也不至於狼藉至此"
跟你说没有就没有 不信的话你没证据也请闭嘴
这些事也不该和本案有关
还名声咧 没跟你们求偿名誉损害 毁谤而已 你以为你和那些版主有啥不同
要是连使用者基本的言论自由 和 版主的权力
孰轻孰重都不懂 确实还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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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23.43
※ 编辑: wilson1000 来自: 59.112.8.27 (05/13 15:18)
※ wilson1000:转录至看板 Test 05/13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