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emarx (铁人28号)
看板PttLaw
标题[抗告] firemarx信件骚扰
时间Fri Jan 12 03:43:33 2007
申诉人 :firemarx
处分事由 :
站务警察判决:
firemarx因信件骚扰使用者Talkman[骚扰站上使用者]行为,
违反本站站规,处以罚单处份,特此通知
请到 PttLaw 查询相关法规资讯,并到 Play-Pay-ViolateLaw 缴交罚单
不服理由 :(您认为Violation板裁量有所不当之处)
我在Violation板贴出第4235篇的检举文,
得到的判决结果是[非Violation所管辖之范围]??
那请问Violation上的板规
一、看板违规行为:
(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请问是虚设的吗??既然是由板主管理,那在Violation内订立这个条文的意义在哪?
同理
那检举我的Violation板第4220篇,我那篇也不是Violation所管辖的范围啊!
我那篇是去年12月我贴在Hate板的文章啊!
人名都被我打上马赛克了,
人家Hate板主都没对我做任何处份那Violation那边凭什麽要罚我?
这是Hate板主的责任啊!关Violation什麽事啊??
我那篇也顶多算是普通Hate文转寄啊!
我在Hate板大喊T@lkman神经病变态那Talkman他自己要承认自己是这样的人
这关我什麽事啊????
那以後有人喊firem@rx是变态那我firemarx就要举手承认是不是?
要这麽严谨的话,那Hate板八卦板为什麽还板规规定要输入别人姓名要打马赛克?
就算是行车违规被拍照到车牌号码不明显的警察也不敢随便就凑个数字随便开罚!
这边人名都被我打上马赛克了还被罚是罚怎样?
Hate板八卦板要求人名打马赛克的规定是定假的吗?
我在这里把事情的缘由讲一下
Sat Nov 25 04:43:24 2006 第2435篇我在Suckcomic板
贴出标题:[画集] 井上雄彦vs郑问 吐嘈郑问的画作
Sun Nov 26 07:21:44 2006 第2446篇Talkman第一次针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Mon Nov 27 00:48:25 2006 第2461篇Talkman第二次针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以上两次皆违反Suckcomic板板规且经板主警告
由於Suckcomic板不允许太激烈的辩论文,基於专重遵守Suckcomic板规的情况下
Sun Dec 10 19:57:51 2006 我写了一篇文章同时贴在Hate板也将该Hate文寄给Talkman看
依照Violation板第4235篇判决的意思--由板主管辖
既然文章在Hate板没被删没被板主点名就代表我的文章没问题我才寄出去给Talkman
本来寄给他的用意就是希望说顾及板规,激烈的辩论就私下来辩
辩不过我就说我在侮辱他,他自己的文章也充满挑衅他人之语词他怎麽不去自首?
他要这样怪东怪西的那我看大马路上随便一个路人讲话都在讲他
Talkman公开场合公然侮辱我二次vs我用T@lkman贴Hate文寄信一次;
我在Suckcomic板和Hate板贴文都是符合板规
在Suckcomic板规每次回文都是符合板规对事不对人
而且我的文章在Suckcomic还被m
本来想说事隔一个多月被他多一次的侮辱不想计较
结果现在他却跑去Violation说我侮辱他,
我明明就都依照Hate板规人名都打马赛克了他自己要承认是变态这关我什麽事啊?
现在这个时代是只要别人说变态而承认自己是那个变态的就可以处罚对方吗??
况且依时间序列来看根本就是他先违反板规先骚扰我的嘛!!
事情都过了一个多月都跨年了才来提检举,那当时怎麽没立即检举要拖到现在?
拖到现在好让我在Hate板的证据文章消失了来提检举才没後顾之忧吗?
都已经不想去理他了的时候才提检举,
让我现在还得费时间心力来写说服法官的抗告到底是谁骚扰谁啊??
今天除了Hate板上我贴的文章找不到之外(不知道去年的资料有没有留下),
其他所有证据都还在
被这种违反板规被板主警告在公开场合直指别人名称侮辱他人两次
还自己要抢着承认是变态的人提骚扰真的让守板规的我感到 非常非常的困扰
请不要因为片面的事证冤枉遵守尊重板规的我,而放纵Talkman这样违反板规多次的人
在此希望法院还我清白+逆转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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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1.13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