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mitex (界王)
看板PttLaw
标题[申诉] limitex v. hercales 04/06/06
时间Sun Apr 16 19:50:27 2006
申诉人 :limitex
小组长 :hercales
所属群组 :卡漫梦工厂
认定(处分)事由 :因小组长hercales在Kawashita板公告不可再开
原板主someone被废除版主职位之讨论
而本人limitex又再发表相关文章而被hercales设劣文
不服理由 :现在是民主的社会,为何还会有如此专制的决定
板主是由板众投票认可,今天小组长欲卸其职务所用的理由
因本人无法接受,故发文欲抗辩之
现在的社会连讨论相关事情都不可以了吗?
讨论相关自己看板的事情也可以被设劣文?
所以本人对此劣文的正当性抱持高度怀疑,故欲上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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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4.213
※ 编辑: limitex 来自: 211.74.4.213 (04/16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