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wolfII (看)
看板PttLaw
标题Re: 检举Geigemachen未经他人同意私下转贴文章
时间Tue Jan 11 04:27:00 2005
※ 引述《JasonBourne (JasonBourne)》之铭言:
: 对於reader板主之处分文是否可以转贴
: 应由reader板主决定
: 本站法务目前对於文章保护并未区分公文或非公文
: 另
: 未经他人同意转文必须由文章作者或其授权者提出检举
: 因此在airwolfII未获reader板主授权前
: airwolfII无权对reader板主文章未经同意被转载提出检举
: 承上
: 本案不予受理
: 法务板工 JasonBourne
已获授权
尚请处理
作者 reader (读者)
标题 Re: [劝告] GOJAM [改判]
时间 Sun Jan 9 21:36:46 2005
───────────────────────────────────────
※ 引述《airwolfII (看)》之铭言:
: ※ 引述《reader (读者)》之铭言:
: : 我不曾授权任何人转贴我写的判决文过,基本上我相当
: : 不赞同这麽做。
: : 但是判决文为公文,是否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转贴,可能
: : 要请站务解释才行。
: : 这篇你可以公开。
: 好吧
: 那三天後也就是周二就麻烦你开水桶了
: 这一篇若你不嫌弃我会转到站务告Geigemachen
: 但希望你能同意
可以啊。我也觉得这样子就随便转,让人不太爽。
~~~~~~~~~~~~~~~~~~~~~~~~~~~~~~~~~~~~~~~~~~~
此乃授权明证也
劳烦站务主持公道 arigatou thx...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7.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