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Hate版版主pasaword水桶滥用
时间Fri Dec 31 16:23:24 2004
喔~终於出来说明啦,不明白这样的说明为何要拖上一个月?
这一点可以麻烦你先稍微解释一下吗?
首先,我并没有说过我在12小时之後将文章删除
我只说过我在10分钟之内,得知自己的行为触犯版规,随後将文章删除
而你在12小时之後送我为期一周的水桶
当然你pasaword那麽大牌,自然不会细看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的申诉
当时我也的确不知道贵板有这样的板规
因为在你的管理下,我每天都可以看到相当数量的"未满20字之文章"
然後,以ptt的水量来说,是否能够在allpost版找到12小时前的文章
这一点我虽不是很清楚,但至少我刚刚测试的结果是不行
当然可能每天情况有所不同,加上那已经是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似乎无从考证起
再来,假如你处事够公正,而你送我这个水桶,我当然不会有话说
问题是贵板一行文,聊天文,灌水文等,向来为数众多
情况比我更严重者,绝对大有人在
这一点你每天都可以"亲眼所见",相信你一定比我更清楚
但是你pasaword一向对这些行为视而不见啊?
你不管留在板面上的大量违规文章,而针对已经删除的违规文章设水桶
这一点在我看来真的十分荒谬
可能你觉得非"名人"的小老百姓比较好欺负吧?
很多"名人"的聊天嘴炮文你不敢管,当然拿我们小老百姓开刀啦?
相信这一段话你也是仍然不会回应的,因为你只挑对你有利的部分回嘛
而且在你的板,你是板主最大,你高兴给谁水桶没人管的着对吧?
最後,我认为最让人不爽的,还是pasaword事後对事情的处理态度
这种无视板友申诉,完全不尊重板友的态度,是一个板主该有的行为吗?
每次都非要拖到"不说明,就处分"的情况,才会出面,到底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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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aword的最後一段话:
至於申诉者所述12小时後删掉文章
^^^^^^(帮你更正一下,是10分钟,不是12小时)
我想这不构成理由吧
假设我今天犯了罪
之後嘴巴抹抹将证据毁灭掉
就等於我没有犯罪嘛
我并不这麽认为
真是再好不过的藉口,因为版规没有明文规定
板主发现前,自行删除文章者算不算违规
这时候,板主说了算,板主说违规,就是违规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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