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 本人不同意TuTsau版存有我的文章
时间Sun Nov 28 10:58:26 2004
※ 引述《EmilChau (味全OB红队加油!)》之铭言:
: ※ 引述《MoneyNinetin (敲木鱼)》之铭言:
: : 1.申诉人:MoneyNinetin
: : 2.被检举人: TuTsau版管理人员
: : 3.检举事由:在我表明不同意的情况下 继续於中存有我的着作
: : 4.检举说明:我已经在11/24日於看版发表以下文字.
: : 「另外我要求删除本版内所有我的文章. 共2篇.
: : 我不愿意本版留有我个人的任何着作.」
: : 但情况并没有任何改善.
: : 5.证据:
: : 中此二篇文章为本人所着作
: : 19-3-61
: : 61. ◇ 「神的孩子」就是「妓女的孩子」!!! EmilChau [11/24/04]
: : 8-14-31
: : 31. ◇ [吐槽]X!!你知道什麽是神的孩子吗??!!! EmilChau [11/22/04]
: 在此解释一下
: 本版19-3-61是收藏违反板规的文章
: 依吐槽板的规定,在删除原文後必须备份到此
: 为了避免以後诸多争议,基本上备分文本板是不会砍掉的。
: 如有不适,只能请原告多多包函
: 至於8-14-31隶属於小板主YATEN所负责
: 原告的要求我已来函跟小板主YATEN告知,请原告耐心等待,谢谢。
如果是要做为示范文(此类文章必砍之类的),可以将原PO的ID给修掉
这样可以达到所要的目的,也不会对原PO造成长期的伤害
如果只是要备份的话,可以把该资料夹变成版主唯读的资料夹,一般版友无法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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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22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