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CoCo (发现我自己的无知>"<)
看板PttLaw
标题Re: [转录]Re: PTT有个怨念女王
时间Wed Nov 24 03:42:56 2004
※ 引述《JasonBourne (JasonBourne)》之铭言:
: 在匿名板原则上本可自行选择用什麽ID发表
: 换言之
: 「看到的发表者ID不一定代表本人」在匿名板应该是一种常识
: 所以请问LoCoCo板主
: 贵板有无另外订定板规
: 要求使用者在选择匿名ID时
: 不能选择其他使用者已经注册之ID?
: 烦请回覆
: 法务板工 JasonBourne
嗯......不好意思
没留心到版主您的问题 所以晚回了
我们的确没有相关於选择昵称时须知的版规
在版规没有确立之前 这样子的欲有罚责是不对的
是我的疏忽
可能我们以後会详加讨论 关於类似的冒名讽刺的问题
要如何制定相关的版规 之後依规检举 才不失允公
实在是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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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34.4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