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lycute (小林檎)
看板PttLaw
标题Re: [申诉]first-wife水桶不当
时间Fri Oct 1 23:10:44 2004
我想在第1485篇的公告中有提到
对於相关问题那部分就不要再回了
因为版主已经解释很多次了 一直回只有陷入无限回圈当中
再回者就是水桶
而您 一句"板主权力很大" 就强制要求我们解释
请问您看过之前的文章了吗?
您可知道那些东西 我们是反覆解释了两次了吗?
请问您 为什麽不看清楚公告或是前文再来回文呢?
那麽这是不是就触犯了1485篇的公告呢?
※ 引述《bianbian (真的朋友>>情人吗?)》之铭言:
: 另外还多加了一条
: 第二次浸水桶者即为终身水桶
我想 许多版都有这样的规定..
: 我不晓得新增的合不合理,感觉太霸道了
: 讨论呢,只要不合版主意见,就被砍文水桶
: 请站方组方给一个裁示
: 另外水桶砍文的规范,也没标示清楚
: first-wife版主群可以做出明确的条文
: 另外水桶期限也应该标示清楚
水桶日期有标示 一个月
请您睁大眼睛 看清楚每篇公告在写些什麽
: first-wife算是一个小板,大家都是感情受伤的人
: 版工应该尽可能的沟通,而不是变成只要与版主意见不合,都得死
意见不合 就该死
这帽子扣的也太大了
: 不是随着心情而砍文、水桶期限乱来
心情砍文? 是您没看公告就发文吧....
试问 我们不过是为版服务的版工
不是领您薪水的公务员
就算是您发问 也该有一定的礼貌吧...
更何况是一回再回的问题
为什麽不仔细看完每篇文章呢?
如果您可以把版规看的这麽清楚
那请您下次也把公告看清楚
谢谢
大老婆板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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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4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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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onlycute 来自: 218.166.49.243 (10/01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