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4 (刺蝟)
看板PttLaw
标题关於罢免一事
时间Sun Jun 9 02:07:48 2002
刺蝟会赞同第三者版主成立该版之苦心
以及对於管理版务之用心
尽管刺蝟并不赞同如此介入他人感情之行为
更痛恨滥用权力之行为
但是考量是否有其他对第三者族群权益维护之更适当人选
一时之间似乎没有
所以刺蝟坦诚用到罢免的确是稍微严重了
但请问一个版主权力的极限是什麽?
他所能对版友施以最严厉的惩罚是什麽?
是否就是浸水桶呢?
当我们是被最严厉手段迫害之当事人
当下会用一切合法的管道表达自己最严正的抗议与不满
是可以理解的吧
所以刺蝟斗胆请求
是否站方能对怎样状况之下才能加以浸水桶
稍微做些明确的界定呢?
否则一切都凭版主自由心证
那麽有的版都闹到天翻地覆 人身攻击尽出
还不见水桶踪影
有的版稍微不逢迎拍马 稍微跟版主意见不同
立刻就得到水桶之命运
标准差异过大
难免会给予版主独裁专制之空间
以致於有人权侵害之可能啊
此外 刺蝟请问
如果事实证明砍文或浸水桶之不当
那是否对版主有任何处罚之规定呢?
否则单方面对版友之不当作为
课予一定不利益
但版主之滥用职权
除了罢免这最严厉而且耗时又困难之手段
却无法可管
那麽不是稍嫌双重标准了呢?
感谢站方这几天的耐心处理纷争
最後不论结果如何
刺蝟都明确感受到站方对一般使用者的尊重
已经很感动了 感激不尽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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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速下坠 快乐纯粹
你像谁都无所谓
让我拥有告解的机会
爱是我唯一的 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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