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0 (杰克零)
看板Ptt-Charity
标题[新闻] 立院三读 公益劝募有法可管了
时间Wed Apr 26 13:47:39 2006
立院三读 公益劝募有法可管了
记者林新辉、黄福其/台北报导
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公益劝募条例」,明订只有公立学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团法人
及财团法人能发起劝募,各级政府组织不得对公众发起劝募活动,未来的劝募活动迈向法
制化、透明化及公开化,捐款人的权益将更获保障。
未依法令规定发起劝募活动,依情节不同可处一万到廿万元不等罚款,得连续处罚;情节
严重者还可撤销劝募许可,若有犯罪嫌疑还将移送法办。
内政部表示,此条例有助建立劝募管理制度,避免假募款真敛财,五月三日将邀集相关单
位研商「公益劝募条例施行细则」及「公益劝募许可办法」後,社会上一些爱心团体募款
都须配合办理,否则将受罚。
劝募团体基於公益目的,向所属人员募集财物、接受其主动捐赠或接受外界主动捐赠者,
应将办理情形函报上级机关备查。向外界募集财务之劝募活动,则较严格的采许可制,备
具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
劝募团体办理劝募活动期间,最长为一年。劝募团体应於邮局或金融机构开立捐款专户,
并於劝募活动开始後七日内报主管机关备查。
公开劝募人员应主动出示许可文件及工作证,以媒体方式进行劝募,必须载明劝募许可文
号。所募财物应开立收据,载明劝募许可文号、捐赠人、物品、日期等细项。
发起人必须是法人组织、捐款使用必须公开徵信并报主管机关备查等,违反规定将依情节
轻重处罚款、撤销劝募许可。
因公益团体办理劝募时所需「工作费」,常因不透明备受质疑,依劝募金额多寡,明订不
得超过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十五不等比例。
为确保善捐运用透明,也规定劝募活动期满後卅天内,公益团体必须将所得、支出及捐赠
人等资料公告、公开徵信,拟定使用计画书并报主管机关备查,开支超过新台币一万元以
上,应以支票或经金融机构汇款,不得使用现金。
【2006/04/26 联合报】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3280581.shtml
--
在日常生活中,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温暖的心,这才是生活原则。
--第十四世达赖喇嘛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223.18
1F:→ chickenchick:不知实施後会如何... 04/26 17:27
2F:推 akakapo:大家捐献自己的爱心时,一定要谨慎求证,不要帮错人哦~ 04/26 17:30
3F:推 bxxl:怎样算劝募啊? 像世界展望会的饥饿三十募款活动算吗? 04/26 19:49
4F:推 akakapo:回楼上:是的。 只要是"给帐号"就算募款。 04/27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