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oriosa (Gibberellin)
看板Psychology98
标题[讨论] 关於心师法#3篇
时间Mon Oct 10 22:39:29 2005
老实说,当我听到吕旭立基金会的大老也被检举时,我相当的震惊。我看
到的是一群自以为正义使者的酷吏,无情的攻击着心理治疗界的前辈,还洋洋
得意。这副嘴脸,其实再次敲醒了我。
我长期以来,对於医界的自尊自大感到不满,我认为:当一个医生,就要
有一个医生的样子。我也对心理师感到相当的同情,我看到一个专业人士,却
在这样的体制底下,遭到如此的扭曲。
但是心理师法通过之後,最荒谬的事情竟然发生了,当年被压迫的人,转
而露出狰狞的面孔,开始攻击着同类。这叫人情何以堪?
心理师法的错误,合理化了攻击者的邪念。所有学法律的人都很清楚,法
律不能解决人类的问题,人性的尊严,永远要放在第一优位。倘若法律本身违
背了真理,那麽,我们若非释宪,就是要在可能的裁量空间,尽量保护谨守真
理的人。
法律有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两者。形式意义在於法条表面所规范者;实质
意义在於立法目的所要规范者。心理师法的实质意义,是要强化心理师的专
业,让心理师能够直起身来,意识到自己的专业,也意识到自己的道德,倘若
他想成为王者,他必须了解到宽容、接纳与爱。
但是现状却让我越来越失望。我从心理人的脸上看到了恐惧。是谁带给这
些人恐惧的?这是心理师法的立法精神吗?心理师法的立法精神究竟是要「提
升心理治疗的品质」?还是要「让每个心理工作者都必须通过那个考试」?
说的更直接一点:心理师立法的目的,究竟是要增加「每一位心理从业人
员的自信心、自尊心,自我认同,自我接纳,让他变得柔和,让他能够体恤这
人世间的悲苦心酸?」还是要让「特定心理研究所的老师可以扩徵学生人数,
多赚点钱?还是提供考试院的社会角色?帮忙消化一点那些用不完的民脂民
膏?」
心理师是人吗?倘若是,那难道没有恻隐之心?面对一位在心理学界披荆
斩棘的前辈,即便他的治疗技术很烂,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像希波克拉提
斯的医学见解全部被证明是错误的,全部!但是他依然是医学之父,全球所有
医师在跨入这个领域之刻,都必须向他致敬。因为他已经完成历史任务。即便
他所有观念都错,但是他面对历史,已经俯仰无愧!千年以下,出现过多少伟
大的医师,没有一位敢僭越他的伟大。
亚里斯多德的形上学,在现在的哲学系里面,可以拿来当笑话谈。但是,
有谁能否定亚里斯多德在哲学上的崇高地位?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甚至引发共
产国家与民主国家的对立,几乎要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但是,谁敢质疑马克
斯在社会学上的地位?牛顿运动定律几乎被爱因斯坦给干掉了,但是爱因斯坦
敢嘲笑牛顿的价值吗?尼采的超人观,难道不是希特勒的民族优越性的发端
吗?但是有人能贬低尼采的历史地位吗?
也许我们不要打高空,我们就回到现实的台湾。马偕博士来台,奉献一
生,老实说,他的医术以现在眼光,实在烂得可以(我可以证明他没取得专科
医师执照)。但是有谁能亵渎马偕博士的历史地位?郑南榕自焚,要是他知
道今天的政局会变成这样?他恐怕会悔不当初。但是,有谁能否认郑南榕的
历史地位?
一个人只要对他的历史交代,而且无惧於历史的洪流,让所有现实的残酷
刺入身上,但是坚持己见,他的存在,将会带领後续者的进入。这样,他的历
史地位已经建立。已经无人可以亵渎他。
任何一位在几年前就愿意投身於心理工作的人,无论他的技术如何?她的
情操与气节,早已经不容任何亵渎!
但是就在这两天,我突然发现:竟然有人检举他没有临床心理师资格!我
想问的是:即便他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谁有脸去检举!
我很难想像:一个人,会毫不迟疑的利用法律的僵固性来攻击曾经为这块
领域披荆斩棘的前辈,这种人叫我很难相信:他们在将来自己执业的时候,会
遵守自己得专业伦理。我倒有点兴趣,想动用一点关系,去把这些告密者的名
单给列出来,然後公告天下。
也许这些人只是占了少数。但是,他们已经侮辱到整个心理师领域的名
誉。让长辈弯腰去考试,让其他工作者生活在被检举的恐惧当中,这样就叫做「
维护心理治疗的品质」?也许,我资讯太少了,我不知道:自从心理师法通过
之後,心理学界竟然会弄到如此风声鹤唳?
其实,自认为依法行事的检举者,我倒乐见你直接把炮火指向医疗院所。
不要再折磨心理界同业。当然,这会是一场硬仗。医疗院所经过这几年的医疗
诉讼频传,几乎都已经特化出一定的法务部门,要来硬的,绝对没问题。譬如说
,你一检举,它会找一小段文字,反控你毁谤罪;同时对主管机关诉愿,但其
实已经在准备打行政诉讼了;然後等五个多月後,再找另外一段文字,再告你
一次毁谤罪。(毁谤罪是告诉乃论,只有六个月时效),但是分开告,是一种不
确定频率、不确定强度的增强物,这有助於让你加快习得无助。倘若你的告发
,涉及到刑事部份,到时候,再反告你诬告罪(那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倘
若你被激怒,你所有愤怒的言语都会被录影下来,再告你几次毁谤罪。附带民
事赔偿个五千万,顺便再花个两三千万,假扣押你的所有财产与三分之一的收
入,这一切目的不是要告赢你,而是要让你缠讼十几年,瓦解你的人际支持网
络、工作网络、经济网络与人格强度。医界之间是维持这种恐怖平衡的。就连
我这种小小的诊所,都请了四位律师,随时随地为「依法行事」做准备。
如果「有志之士」认为依法行事非常重要,我很建议你去炮轰医界。你可
以故意写的「不针对特定人士」,但是搞法律的,也有本事把你的文字硬ㄠ成
「针对特定人士」。如果你愿意缠讼十余年,不断跟地检署、地院高院打交
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小心坐牢个三四年,还是坚持己见──那我会比
较敬佩你的精神。
要不然,你就还给心理治疗界应有的雍容气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27.198
1F:推 EQmind: 请大家心平气和的推喔.......^^ 10/10 23:01
2F:推 EQmind:阿冈:你不是要大家推这一篇吗?怎麽只有我在推而你都没推??? 10/12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