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laimo29 (我不叫土堆)
看板Psychology97
标题[公告] 系柜退租
时间Thu Jun 5 23:24:06 2008
学期即将结束
各位同学可以开始清理系柜
并於
6/9~6/13中午至心理系北馆门口进行退租
请租借人记得带
学生证方便确认身份
并领回保证金
参佰圆
若无法於时间内前往 请额外寄站内信通知
否则将依相关条文扣留保证金
相关条文:
国立台湾大学心理学系系柜管理规则:
一、 本系系柜之租借由本系委托系学会与租借人办理。
二、 系学会员之系柜租金为壹佰圆整;非系学会员为贰佰圆整。
三、 租借人须缴交保证金参佰圆整。
四、 租借期限自第一学期第二周开始办理至第二学期期末考周结束前为止,暑假期间
不开放租用。
五、 租借人须於租借期间内归还钥匙,并领回保证金参佰圆整;逾期归还者须自行负
担行政支出 ─ 每日(例假日除外)伍拾圆整,至参佰圆止。
六、 钥匙遗失者须向系柜负责人挂失并缴交工本费,於五个工作日後进行补发。若於
第二学期期末考周遗失钥匙者,於挂失後不再另行补发。
七、 遗失钥匙者可於挂失後商请系柜负责人协助打开系柜。
八、 租借人不得自行备份钥匙,违反者,本系有权没收全数保证金,并立即终止租借
关系。
九、 系柜不得存放食物、危险物品(例如爆裂物或化学药品等)或任何抵触法律之违禁
品;违反者,本系有权没收全数保证金,并立即终止租借关系。
十、 若於租借期间因租借人人为因素导致系柜无法开启或无法上锁系柜无法开启或无
法上锁,本系有权没收全数保证金。
十一、 本系及其系学会不负任何保管责任,请勿存放贵重物品。
十二、 本系有权於非租借期间清空系柜。
十三、 本系保留租借之权力。
十四、 本规则经本系及其系学会核可并公告後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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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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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alaimo29 来自: 61.224.43.7 (06/05 23:25)